男子在景区抽烟烫伤男童眼角,并签署协议。如果一方拒绝调解,警方不能传唤或逮捕,最终必须由法院裁决。近日,一位山西省的网友发帖称,6月19日,他两岁的孩子在临汾云丘山塔坡古村落游览时,被一名吸烟的游客烫伤了眼角,造成二度烧伤。
该网友表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制止这名吸烟的游客,也没有立即对孩子进行救助。” 他还称,该男子向孩子的账户转账了600多元后便消失了。
6月23日晚,受害者郭女士(化名)告诉记者,事发时,一名男子左手拿着香烟,正对着孩子的眼睛打电话。孩子闭上眼睛,香烟烫伤了眼角,烧到了真皮层。“孩子立刻就哭了起来;从我们到达现场到孩子开始哭,不到30秒。”
郭女士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的李警官。李警官调取了事发当天该男子进入旅游景点售票处吸烟的监控录像,作为该景点未履行安保义务的证据。警方解释说,此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在派出所安排三方调解(家属、吸烟男子和旅游景点),并签署协议。如果一方拒绝调解,警方不能传唤或逮捕,最终必须由法院裁决。
郭女士希望警方能协商出一个赔偿方案:旅游景点应赔偿两张门票,共计200元;吸烟男子需承担误工费、照料费、交通费和后续医疗费用,共计1万元。
男子在景区抽烟烫伤男童眼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