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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个男子执意娶了自己亲姑姑的女儿为妻,俩人特意隐瞒了双方的亲戚关系,登记结婚

新疆一个男子执意娶了自己亲姑姑的女儿为妻,俩人特意隐瞒了双方的亲戚关系,登记结婚了,还生了个女儿。随着时间推移,两个人的生活矛盾越来越多。

男方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到两人组建的小家庭,长期居住在父母家中。夫妻二人频繁发生争执,感情慢慢变淡,最终决定分开。

双方在房产、存款以及孩子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由法官来进行裁决。可经过身份信息核查,法院给出了明确结论。两人属于二代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的近亲婚配,这段婚姻从登记之日起就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关系无效,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条例也就不再适用。这套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还有多年积攒的存款,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划分,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所有问题只能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不只是伦理层面的约束,更是为了规避遗传风险,同时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他们心存侥幸,刻意隐瞒血缘关系,顺利完成登记,却没有考虑后续的法律隐患。

十几年共同打拼积累下的家产,因为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失去了清晰的分割依据。一旦协商谈不拢,双方只能陷入无休止的扯皮,十几年的付出很难得到公平保障。

不少人只关注血缘带来的生育风险,却忽略了婚姻无效带来的财产纠纷。无视现行法规,靠隐瞒换来一纸结婚证,感情破裂之后,财产纠纷会变得难以处理。遵守婚姻法规,既是对家庭负责,也是给自己的财产加上一道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