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位31岁的哺乳期妈妈,为了给孩子挣点奶粉钱,上门给客户做按摩。结果不到一个月赚了两万六千多块,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警方找上门——钱全没了,人差点进去了。她不服,把警方告上法庭,说这里面有正规按摩的辛苦钱,凭什么全给没收了?
崔某,1992年出生,家住内蒙古鄂尔多斯。2023年初,她刚生完孩子,正处在哺乳期。家里添了一口人,开销一下子涨了上来。奶粉、尿不湿、房租水电,哪一样都得花钱。丈夫一个人上班,收入有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崔某之前学过一点推拿手艺,想来想去,决定做上门按摩。这活儿时间自由,方便照顾孩子,有人下单她就背着按摩箱出门,一次两百块,按肩、揉背、推油,赚的都是辛苦钱。
刚开始那阵子,她确实守着底线,踏踏实实做正规按摩。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一天下来腰酸背痛,手指头都发麻。可一个月忙下来,也就几千块钱,离养家糊口还差得远。
转折发生在某一天。一个男客户在按摩过程中提出了额外要求,愿意出高价。崔某犹豫了。她站在酒店房间里,手心里攥着半干的按摩油,脑子里想的是家里快见底的奶粉罐,是下个月的房租。她轻轻点了点头。
那一天,她多挣了八百块。
从那以后,事情就变了味。从2023年4月9日到5月6日,短短27天,崔某在全市的大街小巷疯狂接单。白天在家喂奶带娃,晚上拎着按摩箱出门。手机里的余额像滚雪球一样,从零星的几百块翻到了26760元。
这笔钱,比她以前做正规按摩好几个月的收入都多。她看着不断上涨的数字,心里满是欢喜,甚至开始盘算着多接活、多赚钱,完全没意识到危险已经悄悄降临。
她以为,这种私密空间里的交易神不知鬼不觉。可她不知道,警方在侦办另一起案件时,从一个嫖客的手机流水里发现了线索,顺藤摸瓜找上了门。
当办案民警敲开崔某家门的时候,这个年轻的母亲正手忙脚乱地冲着奶粉。面对警察出示的证件,她没有太多惊讶,反而有一种“靴子落地”的颓然。
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那台陪她走街串巷的按摩箱被放在桌上,格外刺眼。面对警方调取的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等证据,崔某无从狡辩,很快就交代了全部事实。
案情查实后,鄂尔多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出了一张罚单:行政拘留14日,罚款1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6760元。
不过,考虑到崔某尚在哺乳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警方对她执行了“拘留不送所”。
也就是说,她不需要去拘留所,可以留在家里继续照顾孩子。这已经是法律在规则之内,能给予这位母亲最大的宽容。
但崔某不服气。她觉得,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的事,但那26760块钱里,大部分是正经按摩赚来的辛苦钱。凭什么一刀切,全给没收了?
她一纸诉状把警方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崔某的主张很直接:大部分客户是冲着正规按摩来的,只有极少数人选择了额外服务。正规按摩赚的钱,是合法收入,不该被没收。
法官问了一个让她哑口无言的问题:“你能拿出具体的账本,证明哪一单是纯按摩,哪一单是特殊服务吗?”
崔某拿不出来。由于她把所有的服务费、小费、车费全都混在一个微信账户里,转账记录中多数只写了“服务费”或者干脆留空,所有的钱像墨水滴进了水池,彻底融合在了一起,分不清哪笔是合法的,哪笔是违法的。
法律上有个原则,叫“非法所得混同”。当行为人利用合法技能掩盖非法行为,又无法自行举证拆分收入来源时,“举证不能”的后果必须由违规者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多次提供违法服务,警方处罚合法有据。至于她说的“有合法收入”,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既然你说有一部分是正规按摩赚的,那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哪笔钱是合法的、哪笔钱是违法的。可崔某既拿不出账本,也拿不出服务项目表或者证人证言,法院只能驳回她的请求。
最终,法院认定这26760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非法获利,全部予以没收。
判决下来的那一刻,崔某当场哭了。
崔某的案子之所以引发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作为哺乳期母亲的身份,让很多人产生了共情。但正如法院所认定的,哺乳期的特殊身份,只能免除行政拘留的执行,却不能免除违法所得的追缴。法律不会因为个人生活困难就放宽标准。
生活再难,也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一旦越界,再辛苦挣来的钱,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