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岚桥集团就达尔文港强制收回案,正式在世界银行提起国际投资仲裁,索赔超13亿澳元,澳政府拒绝提前协商补偿方案,称仲裁流程不影响国内立法推进。
2015年岚桥集团与北领地政府签署99年达尔文港租赁经营权协议。2026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动用《外国投资审查法》特殊条款,单方面强制取消长期租赁合约,收回港口运营权,未与岚桥达成自愿补偿协商。
澳东时间2026年6月24日,岚桥正式向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交全套仲裁申请文书,索赔13.06亿澳元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即时回应:强调本国国家安全立法优先级高于海外投资合同;明确表态仲裁审理流程不会暂停、撤销本国针对外资港口管控的相关配套立法;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已组建应诉专班,将在仲裁庭上完整陈述国家安全层面的管控理由,拒绝提前协商补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