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钱眼开?失亲幼女遭国外大伯抢遗产!上海,一女童早年父母离异后随着父亲爷爷生活,而在父亲和爷爷双双离世之后,身在国外的大伯竟然突然起诉了年仅十三岁的侄女,要求将侄女和爷爷之前住过的房子收归己有。最终这样判!
据悉,小女孩从小在父亲、爷爷的抚育下长大,父母离异后因为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好,每天也过着捉襟见肘的日子,所以小女孩在经济方面一直都依赖着父亲这一方的支持。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厄运的魔爪就这样在不知觉间伸向了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
首先被命运无情击倒的人是小女孩的父亲,明明是正当壮年的年纪,但是当大限将至的那一天,谁都无力抵抗。
父亲的离世对于女孩来讲自然是一个重大的打击,除了从小跟父亲长大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家里的收入主要就是靠父亲来维持,爷爷的年纪已经无法再继续从事劳动了。
然而,这也仅仅是女孩苦难命运的前奏,因为接下来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早已超出了一个十三岁女孩的想象。
就在父亲刚刚离世不久,小女孩还未从悲伤的情绪中抽离时,唯一的依靠爷爷也离世了。
那小女孩的母亲呢?这个时候母亲不应该出面接管抚养自己尚未长大的女儿吗?
现实情况就是,母亲自己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哪里管得上自己的女儿?别提是亲女儿,自己都还住着老旧小区,过着吃完上顿没下顿朝不保夕的生活呢,哪里养活的起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小女孩就此成为了一个孤女。
看似接二连三的打击就此结束了,但是人性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因为母亲经济条件太差难以抚养女儿,小孩子也就一直在父亲和爷爷留下的房子里生活。但是,这个房子可是在上海!上海一间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光是市值就起码高达千万!任谁都不会放过这个香饽饽。
这样的巨额数字,让即使是远在国外的大伯也动了心思,得知侄女还占着这间房子,大伯可是坐不住了,直接一纸诉状起诉了自己孤苦无依的亲侄女!
他远在海外,得知弟弟和父亲相继离世并没有关心无人可依的侄女,而是打起了房子的主意。绝对不能再让侄女住下去了,她立即得搬离,房子也必须得判给自己。
在接到大伯的起诉后,本就生活艰难的小女孩更是被拖入了生活的泥潭中,毫无指望,只好向上海市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求助。
最后,这起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决让小女孩和大伯平分遗产。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判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为女孩的父亲先于女孩的爷爷离世,因此女孩也就拥有了和大伯一样的继承权,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这也就是说,女孩和大伯都享有共同的继承权,所以才会判决二人平分遗产。
最终,变卖一百五十平房子的财产的百分之六十由大伯继承,其余的百分之四十由女孩继承。在考虑到小女孩年幼的情况上,还将一个小房子划给幼女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