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高速狂飙6小时,谎称自己有矮小症。
这剧情要是放电影里,观众得骂编剧太扯。但现实往往比剧本更荒诞。桂林这个男孩,偷邻居车钥匙,在G65包茂高速上把轿车开出了“拉力赛”的气势,途经永福、鹿寨、荔浦,直到在高田收费站因为没钱交过路费才被拦下。
面对民警,他面不改色地编造了一整套谎言:我是成年人,只是得了矮小症;车是舅妈的,我去奶奶家;第一次开车,边学边开。这一套组合拳下来,逻辑自洽得让人背脊发凉。一个12岁的孩子,不仅掌握了驾驶技术,更掌握了“如何规避责任”的话术。
最终处理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批评教育。
我不反对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不予处罚”这四个字,在某些极端案例面前,显得如此苍白。父亲不知道儿子会开车,邻居不知道车被偷开,孩子不知道高速飙车的后果。这三个“不知道”,拼凑出了一场差点酿成大祸的闹剧。
免罚不等于免责,更不等于教育到位。当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当家庭监护缺位到形同虚设,我们该担心的不仅仅是下一个“12岁司机”,而是这种对规则和生命毫无敬畏之心的成长环境。
批评教育之后呢?希望这次真的能“教育”到位,而不是成为下一次更大胆尝试的铺垫。
离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