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潜入民宅盗窃,谁知,翻箱倒柜时意外发现户主藏有大量毒品。经过一番思想挣扎,他没有选择逃离现场,而是拨打110向警方如实说明情况。
民警到场核实情况后表示,入室盗窃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但主动举报涉毒线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不少讨论,有人认为可以将功抵过予以宽大处理,也有网友坚持两项违法行为不能相互抵消,盗窃行为必须依法追责。
简单把这件事归为黑吃黑并不合适,该男子入室盗窃本身有错,但能够分辨两类违法犯罪的危害轻重。毒品极易诱发各类恶性案件,对个人与家庭的伤害极大,社会危害性远高于单次入室盗窃。
此前四川曾出现过相似案件,盗窃嫌疑人发现制毒相关物品后报警,警方顺着线索打掉制毒团伙,抓获二十余名涉案人员,查获数量不小的毒品。该嫌疑人因构成立功,针对盗窃行为获得了从轻处罚。贵州当地也有明确的涉毒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根据查获毒品数量对应发放奖金,重大涉毒线索最高奖励可达三十万元。
这名男子选择报警,一方面是担心户主事后发现失窃并知晓秘密,自身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也清楚检举涉毒线索属于法定立功情形,能够在量刑时予以考量。法律一贯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盗窃的违法事实清楚,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主动揭发更严重的犯罪行为,理应认定为立功情节。
藏毒人员自以为隐秘的违法行为,最终因这起盗窃事件暴露,也说明任何违法行为终究难以长久隐瞒。人难免会一时犯错,可贵的是及时止损,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弥补过错。
你认为法院在判决时,是否应当结合立功情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