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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

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最后院方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

男的叫刘某,2024年10月主动加了个单身姑娘王某的微信,追得挺猛。10月底俩人好上之后,刘某出手是真阔绰。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一部一万八的三星折叠屏手机,加上各种转账,各类财物价值共计五十多万元。

可这钱和贵重物品,大部分都是他婚内瞒着妻子赠与的。一边维持原有家庭,一边在婚外大肆开销。新鲜感褪去后,刘某彻底翻脸,自认损失惨重,直接一纸诉状起诉前女友王某,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这50多万财物。

很多人以为女方必须退钱,可最终法院的判决,直接颠覆大众认知。

法院审理划分了婚内赠与、离婚后赠与两个阶段,判决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首先,婚内期间赠送的所有财物,刘某本人没有资格起诉追回。
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配偶允许,私自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赠与。
但是!起诉追回的权利,只属于受害的原配妻子,作为过错方的刘某,无权自己主张返还。

其次,刘某离婚之后赠与的财物,法院调取了完整聊天记录佐证:
交往期间女方多次主动推辞、拒收大额转账,全程没有承诺结婚,也没有任何附条件赠与的约定。
这类自愿赠与、用来维系恋爱关系的财物,交付即生效。男方事后反悔想要索回,法律完全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全部驳回了刘某的追回诉求。

这样的判决,也和全国多起同类经典判例保持一致。
此前有丈夫婚内出轨转给情人70万,原配起诉后,法院判决大额赠与无效,全额追回;也有男子分手后起诉追回573万,因无法举证是附条件赠与,二审直接驳回诉求。打官司,终究靠完整证据链说话。

民法典和最高法司法解释早已明确:
夫妻一方为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原配有权全数追回;但过错方本人,不能凭借自己的违规行为起诉获利,法律不支持“自己犯错、自己得利”。

这类婚外大额赠与纠纷,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
男方婚内越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最终落得家庭破裂、财物打水漂;女方收受大额赠与,即便本次不用返还,也时刻面临原配起诉追偿的风险,还要背负负面舆论。

成年人的世界,所有捷径和越界的甜头,最后都是要买单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源:法治日报2026年6月15日报道、新疆法治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院网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