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名已婚男子与单身女子发展婚外恋情,交往期间多次大额转账、赠送黄金首饰。二人相处一段时间后男子心生厌倦提出分手,随后要求女方返还所有钱款财物,遭到女方拒绝后,男子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
6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了这起财产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的判决,让这名起诉的男子诉求全部落空,法院驳回他所有要钱的请求,一分钱都未支持。
法院审理时,将涉案钱款财物清晰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认定:一是男子尚未离婚的婚内转账与赠与,二是他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再次转给女方的钱款。
第一段:婚内赠与的财物,男方本人没有资格索要
诉讼过程中,男子婚内的转账、金饰支出,全部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他隐瞒配偶私自向婚外异性大额赠与,既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也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该赠与行为本身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但法院明确释明:这笔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处置,权益受损的是男子的原配妻子,起诉追回财产的合法主体是其前妻,作为出轨过错方的男子本人,无权自行主张返还。
第二段:离婚后的转账,无法认定为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男子办完离婚手续后,依旧持续向女方转账十余万元,他主张这笔钱款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如今二人分手,对方理应全额退还。
但他无法拿出任何聊天记录、书面约定等证据,证明转账属于婚约彩礼。聊天记录显示女方曾多次主动拒收大额款项,全部转账均为男子单方面主动给付。法院据此认定,该部分钱款仅属于恋爱期间自愿的情谊馈赠,财物交付完成后,男方事后单方面反悔,法律不予支持。
婚内支出,本人无权追回;离婚后转账无法认定彩礼,只能算作自愿赠送。这名男子自以为一切都在算计之中,到头来却在法律规则面前全盘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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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红星新闻2026年6月15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