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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小面”原来是个惯犯啊! 靠着重庆小面起家的上市公司,竟然把精力全花在全国各

“遇见小面”原来是个惯犯啊!
靠着重庆小面起家的上市公司,竟然把精力全花在全国各地的小面馆上!
 
一家河南南阳的夫妻小店,卖一碗八块钱的重庆风味小面,因为店名里用了“渝见”两个字,就被这家上市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七八千元。老板娘毛女士是重庆人,嫁到南阳之后开了这家店,用“渝”字就是想告诉客人自家面是正宗的重庆味儿。
 
小店开了近两年,夫妻俩每天忙十几个小时,全年无休,只是小城市的普通营生,用毛女士的话说,能养家糊口就行。收到法院传票那天,她才知道自己无意间惹上了官司。对方律师说,撤诉得赔七八千块。
 
毛女士对着镜头眼泪啪嗒啪嗒掉,一碗面才八块钱,算上成本得卖上千碗才够赔。好在事情上了热搜后,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小店。遇见小面公司很快撤诉,创始人随后公开道歉,承认这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还把自家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送给了对方。
 
表面上看,事情圆满解决,可仔细一查,类似的诉讼远不止这一桩。
 
有媒体报道,江苏常州、广东东莞等地的小店都收到过传票,有的店铺甚至已经关门好几个月,依然逃不过被追诉。企业信息平台上的记录也显示,过去两年里,这家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的小餐饮店不止一家两家。
 
有人因此说它是“惯犯”,虽然用词有点狠,但逻辑上站得住脚。一个靠重庆小面起家的品牌,不去研究怎么把面做得更好,反而把大量精力,花在满大街找小面馆打官司上,这本身就不太对劲。
 
不是说不能维权,而是说维权也要讲究个实际情况。商标法确实保护注册在先的权利,但一个四十平方米的夫妻店,一个取自重庆简称“渝”的店名,和一家上市公司在规模、地域、装修风格上都有天壤之别。普通食客看到“渝见小面”会联想到“遇见小面”吗,恐怕很难。
 
不去实地进行考察,流程化起诉重名店铺,这种机械化的维权方式,的确能省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也让原本正当的权利保护变了味,变成了冷冰冰的商业动作,也变成了公众眼里的以大欺小。
 
网友最看不惯的,便是以大欺小。事件持续发酵后,留言批评只是一方面,还有大量网友和会员发起储值退款,表示要用脚投票。遇见小面的股价盘中跌了超过六个百分点,市值蒸发掉一大块。
 
资本市场和消费者的双重压力,迫使公司高层不得不正面回应。创始人宋奇在公开信里承认,这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还说将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同时把“渝见小面”的商标无偿赠送给南阳那家小店,有没有诚意见仁见智,最起码有了个交代。
 
商标是企业的护城河,但护城河里得有水,不能全是刺。当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普通人的常识发生冲突时,企业如果只看法条不看人情,很容易把自己推到大众情绪的对立面。这件事的结局不算太坏,只是希望类似的故事不要再重演。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信息来源:
光明网|2026.6《“渝见小面”遭起诉,“遇见小面”凌晨致歉》
每日经济新闻|2026.6《市值22亿“遇见小面”创始人,就起诉夫妻店小面馆“渝见小面”道歉》
 
文|西洲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