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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外卖员想找小姐发泄,因为他的要求很特殊,要把小姐捆绑起来再玩,小姐开价

陕西西安,外卖员想找小姐发泄,因为他的要求很特殊,要把小姐捆绑起来再玩,小姐开价1600元。两人完成交易后,外卖员却趁小姐不注意,将她的黄金首饰和手机顺手牵羊拿走。外卖员赌小姐不敢报案,毕竟卖淫要拘留,但结局让他后悔莫及!

外卖员马某,平日跑单每月也能挣个几千块,可长期独居,精神空虚,总爱刷些带颜色的短视频解闷。

刷得多了,慢慢迷上了捆绑这种刺激玩法。普通女孩没人愿陪他折腾,他思来想去,只有花钱找小姐这条路。

他在网上联系到一个叫黄某的女子,对方一听要玩捆绑,直接拒绝。马某不死心,只能不断加价,从800块一路加到1600块,黄某才勉强答应。两人约在雁塔区黄某的出租屋见面。

2023年3月24日下午三点多,马某带着提前备好的绳子准时赴约。交易完成后,黄某浑身是汗,便去浴室冲洗。

马某穿好衣服准备离开,一抬眼便看见客厅桌上摆着黄金戒指、黄金项链、一块阿玛尼手表和一部苹果手机。他心里的歪念瞬间被勾了起来。

他站在原地琢磨了半天,越想越觉得这笔买卖太划算——黄某干的是见不得光的买卖,卖淫嫖娼本就是违法的,一旦报警,她自己也得被拘留罚款。她肯定不敢声张,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

念头一转,他便不再犹豫,轻手轻脚走过去,将桌上物件一股脑全塞进外卖服口袋,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跑了,连那1600块嫖资都没给黄某留下。

逃出去后,他心里得意极了,觉得自己聪明透顶——不但白玩了一次,还白捡了这么多值钱的东西。当天他就把偷来的金饰拿到金店变卖,换了几千块现金,手机和手表也藏了起来。

可他万万没料到,黄某洗完澡出来,发现桌上东西全没了,当场气炸。她起初确实犹豫过,怕报警会把自己卖淫的事捅出去。

可她越想越气,那五万多块的东西,是她攒了大半年才买的,就这么被人白白偷走,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挣扎了整整两天,她最终拨通了报警电话。她心里清楚,报警后自己肯定要受罚,但她更不愿让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逍遥法外。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马某的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小区监控录像,将他的行踪记录得清清楚楚。仅过了两天,警方便在一间出租屋里将马某抓获。

被抓时,马某还一脸不服气,跟警察狡辩说黄某是卖淫的,她的钱都是脏钱,偷她的东西不算犯法。

警察直接告诉他,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只要是合法个人财产,就受法律保护,偷东西就是盗窃,数额到了就得负刑事责任。

案子到了法院,事情却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黄某在庭上突然声称,马某在交易过程中还动手打了她、威胁了她。

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一说法,认定马某的行为不只是偷窃,而是升级成了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马某一下子慌了神。他原以为最多拘留几个月,没想到要坐三年牢,立刻提起上诉。

他咬死一条:捆绑和轻微肢体接触都是事前约定好的特殊服务内容,目的是满足他的特殊癖好,不是为抢东西。

偷东西是完事后黄某洗澡时临时起意的,怎么能算抢劫?至于黄某说的被打被威胁,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支撑。

二审法院仔细审查所有证据后,作出了与一审不同的认定。

法院指出,抢劫罪与盗窃罪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抢劫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而盗窃是趁人不备秘密窃取。

本案中,马某对黄某确有捆绑行为,但发生在交易过程中,目的是满足个人特殊癖好,并非为了夺取财物。

而偷窃发生在黄某洗澡之后,马某是临时起意、趁对方不备秘密拿走的,完全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八千元。

同时,马某家属赔偿黄某五万元,取得了黄某的谅解。而黄某本人,也因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这件事,讲明了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的财产可以被随意侵占,也没有谁的违法行为能被轻易原谅。

别抱任何侥幸心理去挑战法律底线——黑吃黑,从来行不通;违法犯罪,最终害的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