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河南一男子拿着1999年的93万存折到银行取钱遭拒,银行声称存折系员工伪造、资金从未入账。男子一气之下起诉索要本息,银行反让涉事员工出庭作证。双方各执一词,而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竟让人大跌眼镜!
这事就发生在河南平顶山,男子姓史,手里那本1999年的老存折,已经翻得泛黄卷边了。存折上白纸黑字写着四笔存款:30万、43万、10万、10万,加起来93万。每一笔都盖着银行的业务专用章,还有当时工作人员张某的私章。红彤彤的印章,在史先生心里,那就是真金白银的保证书。他想着这笔钱存了二十多年,连本带利少说也有一百多万。2020年家里急需用钱,他兴冲冲赶到银行,柜员敲了半天键盘,抬头一句话把他打进了冰窟窿:“系统里查不到这笔钱,你的账户是空的。”
史先生当场就懵了。银行方面的说法更绝:存折是当年员工张某私自伪造的,钱压根没进过银行公账,这是张某的个人诈骗行为,银行不背这个锅。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银行不光拿出了1999年同期的日结单,证实那段时间根本没有这四笔存款入账,还把张某本人请上了法庭当证人。张某在法庭上亲口承认,这本存折是他个人向一个叫余某的人出具的虚假存折,93万从未存入银行。更狠的是,他一字一句地说:“史某对此完全知情。”
这话一出来,史先生气得手都在抖。他一个普通储户,哪分得清柜台里的存折是真是假?他反复强调,存折上的公章和私章都是真的,自己就是冲着银行那块金字招牌才存的钱。他还翻出一段旧账:这个证人张某,早在1998年到2000年间,就因为“收款不入账”400多万元被判过刑,时间跟他存钱的时段完全重合。他要求法院去调当年的刑事卷宗,查清楚这93万是不是就在那笔账里。可法官没接这个茬。
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驳回了史先生的起诉。不是说他输了官司,是压根不让他打这个民事官司。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写得清清楚楚:本案中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依据“先刑后民”原则,民事部分先靠边站,等刑事案件查清楚了再说。
史先生想不通,自己手里拿着盖了真公章的存折,怎么就连起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当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缠在一起的时候,刑事优先。张某那张嘴,不管是真话还是假话,都足以让整个案子先拐进刑事侦查的岔道里。法律不会因为你可怜,就把程序跳过去。
银行员工造假,后果凭什么让储户扛?可换个角度想,20多年不查账、不支取,这么大一笔钱仿佛睡死过去,也确实不合常理。法官们只能按规矩办事:你先去跟那个张某把账算清楚,证明这钱确实是你存的,再来谈银行赔不赔。那张存折上的公章是真的,可系统里的空账也是真的。法官的锤子敲下去,敲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程序正义的硬边框。史先生要的不是胜诉,是有人能坐下来听听他的委屈。可法律不管你委不委屈,它只看证据链条是不是严丝合缝。
案件曝光后,网友吵翻了天。有人义愤填膺:银行员工违法,那是银行管理失职,绝不能把内部监管漏洞的恶果转嫁给毫无过错的储户。也有人嘀咕:九十年代的93万是什么概念?能在北京买好几套房。这么大一笔钱存进去二十多年不闻不问,确实反常。史先生坚称自己是被张某私吞了,但张某反咬一口说他知情,两边各执一词,真相像一团泡在水里的墨,越搅越浑。
法院的裁定表面上是把史先生挡在了门外,可换个角度看,也没把路彻底堵死。驳回的是“起诉”,不是“诉讼请求”。专业人士解释得很清楚:等刑事侦查有了结果,张某的犯罪事实查清了,史先生仍然可以拿着证据再上法院,另案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不是终点,是绕了一个大弯。可这个弯,对已经等了27年的史先生来说,太长了。
信息来源:综合参考红星新闻、新浪财经、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书等多家信源,2026年6月8日至6月10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