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 凡经巡视组转办的举报、控告,必须由被控告者上级机关和单位负责处理(这符合现行相关保护控告者法规)。否则必须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守住这条底线是解决当前司法监督程序空转的关键节点;是“信访法治化”应有的规范性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