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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法动用一票否决权,安理会投票结果11比2,中方表态对结果很失望,释放信号不

中国无法动用一票否决权,安理会投票结果11比2,中方表态对结果很失望,释放信号不简单!

当地时间6月9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1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一项关于举行伊核问题会议的程序性表决。

中国和俄罗斯都投了反对票,但没能改变结果。许多人第一反应是:五常手里不是握着“一票否决权”吗?怎么这次就失效了?

答案很直接——这次表决的,并非实质性决议,而是程序性事项。

安理会规则写得清楚:实质性决议需五常一致同意,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反对都能否决;但程序性决议不同,只需15个理事国中9票以上赞成即可通过,五常在此并无否决权。

换句话说,不是中国不想拦,而是规则本身就没给否决权上场的机会。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当天,安理会本要就伊核问题及恢复第1737号决议制裁委员会的工作召开公开会。

会议刚一开始,俄罗斯代表便起身提出异议,认为这场会根本就不该开,要求先就“是否召开会议”本身进行程序性表决。中国当场明确支持俄方主张。

投票结果出来:11票赞成继续开会。这11票中,包括美、英、法三个常任理事国,以及8个非常任理事国。

中俄投下反对票,巴基斯坦和索马里弃权。根据规则,赞成票越过9票门槛,会议只得继续进行。

投票落定后,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当场表示,中方对这一结果“非常失望”。这失望,并非因为输掉一票,而是这件事本身,太过荒谬。

中方说得很清楚: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早在2025年10月18日便已到期终止,按规定,安理会已终止审议伊朗核问题。

如今个别国家硬要将一个已了结的议题重新塞回议程,这本身就是对安理会权威的破坏。

往前追溯,更可见此事有多离谱。2015年,伊朗与美、英、法、俄、中、德六国达成伊核全面协议,安理会也通过第2231号决议为之背书。

协议规定,伊朗限制核活动,国际社会解除制裁。这本是一个平衡的框架。然而2018年,美国单方面退出协议,并对伊朗重新施加最严厉制裁。

2025年9月,英、法、德又以伊朗未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单方面启动所谓“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中俄从一开始便不认可这一机制的合法性,认为英法德根本无权单方面启动。

如今,第2231号决议已然到期,美国竟还要拉着其他国家在安理会讨论恢复对伊制裁——这不是明摆着不讲道理吗?

更关键的是,眼下正是美伊谈判的关键节点。就在这场投票的前一天,即6月8日,多家媒体报道美伊谈判出现重大进展。

美国已不再要求伊朗将高丰度浓缩铀运往他国,而是同意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在本土进行稀释。更早的5月29日,美伊谈判代表还就一份为期60天的停火谅解备忘录达成了协议框架。

就在和平曙光初现之际,美国却在安理会强行推动这场会议,试图恢复2006年第1737号决议制裁委员会的工作。

那个委员会,当年是专门对伊朗实施核相关制裁的——禁运核材料,冻结相关人员与企业资产,限制旅行。

如今美国想把这个早已解散的委员会重新拉出来,说白了,就是要给谈判桌加上一根施压的大棒。

中方在发言中言辞极为鲜明:个别国家刻意忽视安理会成员的分歧与关切,强行推动恢复对伊制裁,对当前安理会的困难局面负有全部责任。

这种做法,不仅会加剧安理会内部裂痕,更将严重阻碍伊核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

细细想来,一边声称要谈判解决问题,一边又在安理会强推制裁、施加压力,这能谈出什么好结果?武力威胁乃至强加战争,只会把伊朗核问题与整个中东局势,推向更危险的深渊。

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两次在谈判进程中悍然对伊朗动武,这才是当前困难复杂局面的根本原因。

这次11比2的投票结果,看似美国赢下一城,实则输掉的,是安理会整体的权威与信誉。

如果个别国家可以肆意无视安理会决议,想将什么议题塞进议程就塞进去,那安理会往后还有什么权威可言?如果程序可以被随意操纵,多边主义的意义又在哪里?

中方的立场从未改变:伊朗核问题,只能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制裁与施压从来不是出路。

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同时,国际社会也有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责任。

眼下最要紧的,是维护已经达成的停火,为美伊谈判创造真正有利的氛围。

各方都该汲取过往教训,摒弃强权政治,坐下来进行平等而真诚的对话。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伊朗核问题,实现中东地区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