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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大了!”6月9日新派新闻报道,河南,男子手持1999年分四笔存入的93万存折

“闹大了!”6月9日新派新闻报道,河南,男子手持1999年分四笔存入的93万存折,到当地银行取款却被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庭,银行辩称该存折系员工伪造,当年现金从未入账,并申请员工出庭作证,男子则坚称存折有银行公章,要求兑付本金及14万利息。法院判决令人大跌眼镜!

存折在手,钱却飞了。这不是悬疑片剧本,是真实发生在河南的一桩离奇官司。

2026年2月,平顶山市中院的一纸终审裁定,为这场横跨27年的存款纠纷,暂时画下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句号。故事的主角史先生,握着盖有银行公章和柜员私章、总金额93万元的存折,从2020年起,踏上了一条漫长的讨钱路。

当他满怀信心走进银行,以为能看到93万元本金及14万余元利息稳稳落袋时,柜员的一盆冷水兜头浇下——系统里找不到这笔钱的任何入账记录。

一个说“存了”,一个说“没入账”。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起初还试图耐心沟通的史先生,最终无奈之下,只得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然而,庭审现场的走向,却远比影视剧更扑朔迷离。面对原告的指控,银行方面抛出了一个惊人的解释:这存折不是银行的正规业务,而是当年经办员张某的个人行为。他私自伪造存折,史先生的那93万,压根就没进过银行的金库。

为了证明这点,银行甚至申请了那位关键人物——已经离职的经办员张某,出庭作证。张某的证词像一块巨石砸入湖面,他承认存折是他私自伪造的,93万存款从未实际发生。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史先生的起诉。

判决理由非常明确:本案中的证人张某存在经济犯罪的嫌疑。整个案件的性质就从民事纠纷,转为了刑事犯罪案件。按照法律“先刑后民”的审理原则,在张某的犯罪嫌疑未被查清前,史先生的民事索偿只能先被搁置,等待刑事调查结果。

史先生想不通。自己的存折章印齐全,就算员工犯罪,难道银行就没有监管失察的连带责任吗?但这正是法律逻辑的关键所在——必须先查明犯罪事实,才能界定银行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在于,刑事侦查的复杂性,可能会让这场维权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

史先生要求法院调阅张某当年的案卷,看其侵吞的400余万元是否包含了这93万。但这类涉及几十年前的金融犯罪调查,难度极大。而银行把“皮球”踢给“员工个人行为”,只承认有公章存折可能是假的,却对自身内控漏洞避而不谈。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一记警钟。在金融业务早已电子化的今天,虽然类似的纸质存折纠纷会越来越少,但这份教训却值得被铭记——信任一家机构,往往不等于能规避其内部个别人的恶意。

法院的判决从法理上没有错,必须等待刑事侦查水落石出;但史先生的遭遇也很难让人说“服气”。一本盖着真章、记录真数字的存折,却在银行系统里查不到任何痕迹,并且一拖就是二十多年。

如今,这起案件的刑事调查还在继续,而史先生也只能继续等待。他等待的不仅是93万存款的真相,还有一份对他二十多年信任的法律交代。在等待的日子里,最大的悬念是:这究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内鬼”骗局,还是一个普通储户无法自证清白的悲剧?

信息来源:综合红星新闻、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2026年6月7-9日关于该案的系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