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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一男子认识了个女网友,打了个视频通话就确定了恋爱关系,3天后就结婚了,

湖州德清,一男子认识了个女网友,打了个视频通话就确定了恋爱关系,3天后就结婚了,支付彩礼钱26.5万。回头发现,妻子一直好吃懒做,没事还化个妆在家妖娆的走来走去,反正就是不做家务。男子内心不满,之后还发现妻子外面欠债10万,吓得男子立刻要求退婚。女子说:我就拿了10万,剩下都被红娘分走了。这事不算完,女子反过来又告男子:他气得我都患抑郁症了,得赔我5万块!

现在这个夫妻俩,都各自忙着上告对方,案件都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长江云新闻6月6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最搞笑的就是红娘,为了不还钱还叫嚣:他俩就是闹假离婚,其实就是想要回中介费!

古先生32岁,93年的小伙子,因为一直单身,也没谈到个女友,家里总是在催婚,给古先生烦的。

无奈,他就到线上找了个婚介所,给他安排了女网友,说如果合适的话,那就视频通话看看。

回头就真的遇到了个还行的陕西姑娘,名叫晨晨,之后俩人就在网上打了视频通话,前后也就5分钟左右时间,古先生感觉这姑娘长得还挺好看,有眼缘的。

看到古先生点头了,婚介所立刻就开始着手安排,说会把这个姑娘的征信报告、婚检报告都准备好。

因为姑娘家住陕西,古先生这边就没去接,花费了5000元的路费、给了1万元的押金,让姑娘自己过来。其他就是彩礼钱,合计花费了26.5万元。

就这样,算是把这门婚事给办好了。

26.5万元的彩礼钱,女方得到的是10万元,剩下的16万元,全都被4个红娘当作介绍费给分走了。

第二天晚上,女方就到了,直接就住进了古先生的家里,但是女方父母没来人,隔天一大早,古先生就带着女子去领证了。

要说这个婚约,就这样很仓促的完成了。

谁知道结婚后,古先生跟女方相处起来,真的是一堆的麻烦事。

妻子成天就是往家里一躺,好吃懒做啥事不做,也不做家务,每天还化个妆在家里走来走去。

古先生看到了,就准备在自己工作的地方给她安排个岗位,谁知道妻子直接拒绝,说她不愿意上班。

看到这么个好吃懒做的媳妇,古先生也无奈,就去调查她的征信,发现她竟然还有10万元的外债。

女子则表示,这个钱是她前男友欠的,跟她没有关系。

古先生感觉这个婚约不对劲,就想要退婚了,找到婚戒说,要求退还16万元的介绍费。

但是婚介所表示:我们只管介绍,也没有欺骗,你们都领证了,我们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总之,中介表示不退钱。

而妻子这边拿走的10万元,她自己主动返还给了古先生。

但是这个女子又准备反过来上诉古先生,要求他赔偿5万元,因为这段婚姻,导致自己患上了抑郁症。

古先生这边也开始上诉,要求婚介所赔偿自己16万元,如今尚且没有结果。

先说说这个女子,主张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这个缘由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之间存在重婚、跟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作出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本案件中的女子,自己隐瞒外债的情况,婚后拒不工作、不做家务、不分担家庭义务引发了矛盾,她自己存在较大问题,而丈夫古先生则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在双方离婚之后,女子却想要编造自己患上抑郁症的借口,想要以此来索要赔偿,女子根本就无权要求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这个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后期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

另外就是婚介所,需要全额将钱款退还给古先生吗?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婚姻中介故意隐瞒跟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另外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婚介所收取了16万元的高额介绍费,就应该履行对于女方个人信息的告知,包括征信情况,财务状况进行如实核查和报告。

但是婚介所承诺会准备好女方的征信,保证没有外债,但是却没有兑现承诺,男子发现女方欠债10万元,这个是故意隐瞒的核心信息。

作为中介就需要保证信息真实,但是没有做到,就构成了违约,需要依法返还16万元的中介费用给到古先生。

信源: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