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岁女孩在交友网站认识一33岁男子,他有妻有子,是开打印店的老板,平时女孩父母上班没时间陪她,她就和男子一起玩游戏。谁知男子心思龌龊,一点点引诱她拍照,隔空猥亵,后来发展到线下并侵犯了她。直到女孩父母看到她电脑上的图片和视频,才知女儿被骗,马上报警。在警方的侦查中,另一个受害女孩浮出水面,她被对方控制精神控制2年多,而男子却不承认在其14岁之前与其发生关系,这个女孩父母拒绝配合取证,怕女儿受到二次伤害!然而,法院最终判决,男子傻眼了!
33岁郭某,是一家打印店的老板,有妻有子,本该踏实过日子,懂得为人父母责任。
谁知,他平时空闲时间多,总喜欢泡在小众交友软件上,不找同龄人聊天,专门筛选年纪小、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女孩,心思龌龊。
他很懂小孩子的心理,知道青春期孩子容易孤单、渴望被陪伴、喜欢玩游戏。
于是他主动陪女孩们打游戏,主动送游戏装备、说温柔好听的话,一点点拉近关系,装作贴心大哥哥的样子,博取小女孩的信任和依赖。
12岁的小雪就是被他盯上的受害者之一。
小雪的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平时对孩子的陪伴很少,没人陪聊天、没人管课余生活,长期独处的她内心十分空虚无聊。
为了打发时间,她在交友软件上随意认识了郭某。一开始,郭某格外温柔耐心,事事顺着小雪,陪她打发无聊时光,让长期缺爱的小雪慢慢对他放下所有防备。
取得信任后,郭某的真面目慢慢暴露。他开始线上诱导小雪,让她拍摄私密照片和视频发送给自己。
单纯的小雪不懂其中的危害,在对方的哄骗下一一照做。
线上得手后,郭某愈发大胆,开始介入小雪的现实生活,主动去学校门口接她放学,陪着她去上课外班,频繁线下接触,一步步对小雪实施猥亵和性 侵。
小雪的父母偶然翻看女儿的平板电脑,意外发现里面存着大量不堪入目的裸照和私密视频,全是女儿和陌生男子的相关内容。
夫妻俩瞬间慌了神,又害怕又痛心,立刻选择报警。
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调取上万条聊天记录,完整还原了郭某长期诱骗、控制、侵害两名未成年女孩的全部罪行。
警方深入调查后,还挖出了另一名受害女孩小芊。这名女孩被郭某控制的时间长达整整两年,遭遇更是令人心疼。
在这2年里,郭某对她进行全方位的精神打压和人身控制,完全把她当成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对象。
他管控小芊的零花钱,干涉她的所有社交和出行。
小芊每次出门,都要提前向他报备,写清楚出门原因、有没有异性陪同、活动范围和回家时间。
只要稍有不顺他的心意,就会被要求写检讨书,甚至对着视频磕头认错。
长期的打压、控制和精神PUA,彻底扭曲了小芊的心态。
她一边痛恨这种窒息的关系,一边又被长期操控无法脱身,内心极度崩溃。
甚至自述自己被他从深渊拉起,又被推入更深的黑暗。
可庭审阶段,郭某心存侥幸当庭翻供,承认有猥亵行为,否定小芊14岁之前发生关系,刻意逃避重罪处罚。
小芊家长害怕女儿二次受伤,不愿配合取证,一度让案件取证陷入困境。
在检察官耐心开导下,小芊手写下:某年某月某日,我和他在家里做了男女朋友才做的事情的纸条,还说他来我家,每次之后会带我兜风。
凭借零碎证词、手写证据、聊天记录等完整链条,郭某曾有罪供述及在案证据的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在小芊不满14周岁时,便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
《刑法》第236条第1、2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郭某12岁、未满14岁女孩发生关系,直接定强奸罪并从重。
只要与未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且从重,体现对幼女绝对保护 。
以诱骗、胁迫让未成年人发裸 照、视频,属猥亵手段恶劣,可加重处罚 。
小芊2年人身控制、零花钱管控、下跪检讨,严重摧残身心健康,是猥亵儿童罪升格量刑的重要原因 。
因证据限制,未能认定其对小芊未满14岁的强奸事实。
郭某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是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认定郭某对小雪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对小芊实施猥亵行为。
最终法院依法宣判,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孤独缺爱的孩子最容易被坏人趁虚而入,几句陪伴、一点小恩惠,就能让孩子放下防备。
家长一定要多关注孩子的网络社交和心理状态,多陪伴、多沟通,及时给孩子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别让孩子的孤单,成为坏人作恶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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