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要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女子因为失眠向精神医生诉苦却被以“精神病”强制收治161天!
“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这句话,是从潘红英嘴里说出来的。2021年,她因为丈夫失联八个月,独自带娃、赚钱养家,撑不下去才去精神卫生中心看失眠。向医生倾诉时情绪失控,随口说了一句“不想活了”。这一句话,成了她后来噩梦的开端。
医生把她这句话定性为“存在自杀及伤子风险”,直接通报给了街道。潘红英明确表示拒绝住院,只想要点安眠药,但几天后她去复诊时,被工作人员强行拖进住院部,手机、身份证、家门钥匙、银行卡全被没收。她在里面关了35天,逢人就说自己没病,但没人信——在医护人员眼里,辩解反而成了“典型的精神病症状”。
更离谱的是,这次强制收治压根没经过她本人同意,也没通知她家人。是街道工作人员越权代签的监护人文书。
到了2024年,潘红英和丈夫梁某的婚姻彻底破裂。两人因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4月15日,潘红英去找梁某要孩子伙食费,两人当场吵了起来。之后梁某独自去了派出所。
庭审记录显示,梁某最开始在派出所只是说夫妻日常矛盾,后来却突然改口说潘红英拿榔头打他。当天下午,十多个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警察直接冲进潘红英家,把她强行带进了精神卫生中心。这次她硬生生被关了126天。她绝望到绝食三天,医院非但没反思,反而给梁某发短信说“患者有自杀风险,如果出事我们不负责”。后来还是潘红英自己说服梁某办了出院,才终于被放出来。两次加起来,她在精神病院被关了整整161天。
出来后潘红英吓坏了,带女儿躲到外地三个月,确认不会被抓回去才敢回重庆。2025年离婚官司期间,她申请了司法鉴定,结果很明确:无明显精神障碍,无智力减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家三甲医院也给她做了检查,结果都一样——完全正常。
但她发现自己之前被录入重庆市卫健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根本删不掉。她去申请移除,卫健委答复说上报流程符合规定,没法改。而且这个系统记录非常死板,如果想删,必须让当初诊断的医院自己承认出错才可能改。真就是一句牢骚话,“精神病”帽子一扣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潘红英把公安局、派出所、街道全告了,要求确认强制医疗违法并赔偿。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目前她已经提起上诉。
一个因家庭矛盾去看失眠的普通女人,就因为一句话——被贴上了“精神病”的标签。而且司法鉴定、三甲医院都确认她没病,也没用,因为系统里已经标记过了。
这里面暴露出的问题,往大了说,是制度设计不够严谨。精神障碍信息录入后,想撤销几乎不可能,这个机制本身就不合理。
往小了说,是熟人社会里那种“随口一说害死人”的无奈。“她有病”这句话一旦从家人、医生或街道工作人员嘴里说出来,不管是不是真的,普通人根本没有反抗能力。你说自己没病?在他们眼里,辩解就是“症状”。怎么证明自己没疯?根本无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