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已婚男猥亵强奸12岁少女【33岁已婚男猥亵强奸少女获刑7年,案后检察官为受害家庭申请救助金】6月8日,据《方圆》杂志:2025年7月,一对夫妇报警,其12岁女儿董知雪的平板电脑里充斥着大量董知雪和一名陌生男子的裸照和裸露视频——女儿疑似被人隔空猥亵并性侵。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很快被锁定——33岁的打印店老板郭宴,已婚,有一个儿子。经查,郭宴通过一款小众交友软件认识了董知雪。在充分获取董知雪的信任后,郭宴在线上发布“指令”,要求她发送裸照和裸露视频。之后,郭宴到董知雪校门口接她放学,陪她去上课外班,一步步在线下实施猥亵并与之发生性关系。33岁男子猥亵不满14岁女孩达2年
随着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取郭宴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仔细翻阅上万条信息后,另一个被害女孩浮出水面:赵思芊,当时不满14岁。不同于董知雪短短几个月的受害经历,赵思芊与郭宴维持这种关系将近两年。转折点出现在2025年6月。郭宴给赵思芊下了一道死命令:“如果你9月1日不去上学,我们就分手。”2025年9月1日,赵思芊准时走进新学校。然而,她再也联系不上郭宴了。郭宴在2025年8月就被刑事拘留了,而李雨聪正和时间赛跑——郭宴突然翻供,只承认曾发生猥亵行为,却否认在赵思芊14岁前与她发生过性行为。民警联系赵思芊母亲,要求其配合取证,但遭到她多次拒绝,甚至拉黑民警。赵思芊母亲担心女儿受到二次伤害,也不愿公安机关再打扰已经回归校园的女儿。
李雨聪经沟通,赵思芊在纸条上写下:“某年某月某日,我和他在家里做了男女朋友才做的事情。”这张纸条,结合后续赵思芊的陈述、聊天记录中的“他来我家”“每次之后会带我兜风”,以及郭宴曾有罪供述及在案证据的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在赵思芊不满14周岁时,郭宴便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但因为郭宴翻供,赵思芊表述模糊,在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现有证据无法认定郭宴构成强奸罪。2026年1月23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郭宴提起公诉。3月14日,朝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宴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七年刑期,或许会让一些人觉得“不够重”。李雨聪解释:郭宴后期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这些是从轻情节。最终,法院认定郭宴对董知雪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对赵思芊实施猥亵行为。因为追加了被害人赵思芊,对被告人郭宴犯猥亵儿童罪的量刑,跨档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