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个21岁的姑娘和妈妈吵了起,姑娘拿起一只凳子,对妈妈说:你当妈妈的不配当人夫,不配当人母。
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正常家庭里,都是说不出口的话。可这个姑娘说出来的时候,心里装的不是任性,是走投无路之后的彻底崩溃。
事情要从2024年4月说起。姑娘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生,两人聊得投缘,感情发展很快,不久后正式确认恋爱关系,双方家长见面商谈婚事,当月完成了订婚手续。
男方家里条件普通,为了这门亲事,一家人掏空多年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钱周转,凑出28万8千元现金,加上金银首饰和其他财物,总折算下来整整35万,这笔钱当时全数交给姑娘母亲保管。
订婚后两人开始真正近距离相处,姑娘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两人三观差距太大,日常聊天合不到一块,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南辕北辙,继续走下去注定没有好结果。姑娘想清楚了,主动提出分手,同时明确表态:男方给的35万,一分不留,全额退还,不让人家吃亏。
她转头找母亲谈退钱的事,以为这是顺理成章的,婚没结成,钱本来就该还回去。可母亲的态度让姑娘彻底寒心,一口咬定钱不退,还骂姑娘是白眼狼,说姑娘向着外人跟自家作对。
姑娘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跟母亲讲道理,那35万是男方一家的血汗钱,拿着不还是昧良心,母亲每次都是一句话:不退。
男方等不住了,上门沟通讨要,没想到不仅钱没要回来,还被姑娘父母动手打伤,一起彩礼纠纷直接升级成肢体冲突,警方随之介入处理。
姑娘自始至终一分彩礼钱都没经过手,却被母亲骂作不孝,前男友那边人财两空,看着母亲蛮不讲理,心里的委屈和愤怒积压到极点,在又一次争吵中再也忍不住,拿起凳子说出了那句话。
事情闹到这一步,已经不只是家务事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仅订婚、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支持。
姑娘与男方只进行了订婚,没有完成结婚登记,35万彩礼在法律层面应当退还,母亲拒不归还的行为,不仅不合情理,法律上同样站不住脚。
彩礼纠纷还没收尾,亲情已经出现裂痕,男方能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这个家庭最终会走向何处,目前仍没有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