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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挖出的毒气弹,为什么一定要日本人来清理?难道我们自己处理不了吗? 简单来

在中国挖出的毒气弹,为什么一定要日本人来清理?难道我们自己处理不了吗?

简单来说,先记住核心一句话:不是我们需要他们,是他们必须还债,是国际法强制要求。二战末期,日本眼看战败,为了逃避罪行。在投降之前,偷偷把几十万枚剧毒化学武器。随地掩埋、丢进河里、就地乱藏。遍布我国18个省份,藏得到处都是。

这些毒弹埋了七十多年,外壳早就锈烂了。常年泄漏毒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源。这么多年来,已经害了两千多名普通老百姓受伤、中毒。所有的祸根,完完全全就是日本当年造的孽。

很多人不知道,国际上有一条铁规矩。《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写得非常清楚:谁生产、谁遗弃、谁负责销毁。受害国只负责配合监督,不需要出钱、不担风险、不背责任。

当初我们最开始的要求很简单:全部打包,运回日本本土销毁。但是日本坚决不同意。他们自己心知肚明,这些老旧毒弹极度危险。加上锈蚀严重,长途海运风险极大。

一旦运输途中破损泄漏,就是巨大的生态灾难。最后双方达成折中方案:由日本出钱、出技术、出团队,来华就地销毁。全程我们盯着,所有安全风险、所有费用,全部日方承担。

这真的不是我们求着他们来帮忙。是他们欠中国的历史债,必须亲自来还。第一,这是实打实的人命血债。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公然在我国14个省市。使用化学武器高达1241次。造成二十多万军民中毒、伤亡、致残。很多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

战争结束后七十多年。残留毒弹依旧在伤人。修路、建房、开荒,随时可能挖出毒弹。两千多名国人因此受害。这笔血债,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自己买单。

第二,这是全世界公认的法律底线。中日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约国。规则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遗留国全权负责清理、销毁、赔偿、治理。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谁造的毒谁不用负责。那全世界的化学武器秩序就彻底乱套了。

第三,不让我们的百姓冒无谓的生命风险。很多人不懂,觉得我们自己处理就行。但真实情况是:
过期几十年的化学炮弹,极其不稳定。

稍有不慎就会毒气外泄、致人重度灼伤、中毒致残。专业的销毁技术、防护设备、处置经验。都在日方手里,源头责任也在他们。我们没必要拿国人的生命安全,替侵略者收拾烂摊子。

第四,日本多年消极拖延,从来没有真心悔过。按照当初协议,日本本该在2007年4月前。彻底清理完所有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结果承诺四次逾期,一直拖到现在。

更过分的是,他们长期隐瞒埋藏点位。不肯交出完整的埋藏地图。导致国内很多工地频繁意外挖出毒弹。就在今年5月,吉林处置日遗化武时再次出现泄漏事故。就是因为弹药老化严重、长期无人彻底清理。

这不是简单的清理工作。这是日本必须给历史、给中国人民的一个交代。只要一天没清完,这笔历史旧账,就一天不算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