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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鸿:强烈建议立法取消私生子女继承权!婚外情所生子女,本就是对合法婚姻的践踏、对

罗鸿:强烈建议立法取消私生子女继承权!婚外情所生子女,本就是对合法婚姻的践踏、对无过错方与婚生子女的伤害,若赋予其继承权,实则变相纵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此举捍卫婚姻忠诚,保障合法家庭的财产权益,让法律底线契合公序良俗,彰显公平正义!

说实话,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建议,心里头是拍手叫好的。凭啥啊?你外边找人生了孩子,到头来还要跟原配的孩子分家产?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原配辛辛苦苦操持家业,婚生子女从小到大该得的份额,被一个跟这个家毫无感情瓜葛的孩子分走一块,换谁谁不窝火?

可冷静下来一琢磨,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最大的问题是——孩子有错吗?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没得选。爸妈是谁,是婚内生的还是婚外生的,他能做主吗?他啥也决定不了。就因为大人的错误,法律就要剥夺他跟亲生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那这个孩子跟谁要抚养费?生病了谁出钱?万一亲爹去世了,他连一口饭都吃不上,这不又造出一个新的悲剧吗?

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叫“孩子是无辜的”。《民法典》写得很清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条规定的出发点,就是保护那些没做错任何事的孩子,不让他们为大人的荒唐买单。要是真按罗鸿说的改了,结果会怎样?出轨的男人更肆无忌惮了——反正外面的孩子分不到钱,生了也是白生,那就更不用负责任了。最后倒霉的是谁?还是那些孩子,还有那些被蒙在鼓里的原配。

再说了,真要改这个法律,实操起来也是个大麻烦。怎么证明一个孩子是“私生子”?做亲子鉴定?那是不是每个继承遗产的时候都得先验一遍DNA?鉴定出来是亲生的,然后呢?法律说不给分钱,那这个孩子跟亲爹之间的法律关系算什么?叫爸爸,但不能继承爸爸的遗产?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理解大家愤怒的点。咱们恨的不是孩子,是那个出轨的人。可法律的板子不能打错地方。出轨的人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婚外情的,民法典里说了,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也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这些才是对准了真正的责任人。你把孩子的继承权一竿子打掉,受伤的是孩子,那个出轨的男人反而没了负担,这不等于帮他解决后顾之忧了吗?

要我说,真正该改的是什么?是加大对婚内出轨的惩罚力度。精神损害赔偿该提高就提高,让那些想出轨的人掂量掂量后果。还有就是完善遗嘱制度,原配要是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完全可以跟丈夫商量,立个遗嘱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婚生子女。法律给足了空间,用不着直接一刀切砍掉孩子的继承权。

我这番话可能有些人不爱听。可咱们得讲理。恨归恨,不能恨错人。那个小三的孩子,他有什么错?他要是能选,他也不愿意来这世上当“私生子”。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解气,是为了公平。而真正的公平,是把矛头对准犯错的大人,而不是惩罚那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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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莎萝萨菠蕥藌
莉莎萝萨菠蕥藌 2
2026-06-04 20:38
所以必须恢复通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