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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才被迫领了结婚证。

这名女子叫苟某菊,老家在贵州省织金县,2008年农历四月,年仅15岁的苟某菊被父亲和舅舅以"出门喝喜酒"为由,从贵州带到了八百公里之外的湖南双峰县。苟某菊当时对这趟远行毫无警觉,以为只是普通的家庭出行。

到了当地之后,原本商定的婚配对象临时变故,可父亲和舅舅并没有带苟某菊回家,而是直接将苟某菊转交给了当地男子黄某来。

黄某来生于1974年,比苟某菊整整大了18岁,两人此前素不相识。事后苟某菊才知道,父亲和舅舅早已与相关人员签好了书面协议,协议中清楚写明了婚事安排与费用补偿的具体内容,并留有各方当事人的签名。苟某菊当时年纪小,看不懂协议写的什么,只能被动接受这一切安排。

家人全部离开湖南之后,苟某菊一个人被留在了完全陌生的地方,语言不通,无依无靠。当晚,黄某来便强行与苟某菊发生了关系。此后的婚姻生活,用苟某菊自己的话说,就是没有尽头的压迫。黄某来脾气暴躁,对苟某菊动辄打骂,婆家也对苟某菊的行动多有管控。

黄某来还曾以威胁苟某菊家人为由,逼迫苟某菊老实待在村里,不许乱想。2009年和2011年,苟某菊先后生下两个儿子,孩子成了苟某菊当时唯一放不下的牵挂,也是苟某菊一次次打消逃跑念头的原因。

转折出现在2020年。苟某菊在帮婆婆洗衣时,无意间翻出了当年那份婚配协议,纸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父亲和舅舅将苟某菊交给黄某来的全部安排。

看到协议的那一刻,苟某菊多年来压抑的情绪彻底崩溃。当年9月,苟某菊再次遭到黄某来殴打后向警方报案,警方出具了相关记录并进行了调解。这次报警,也成为苟某菊下定决心出走的导火索。

苟某菊最终逃离了那个村子,在外地重新开始生活,结识了新的伴侣,两人同居并生育了一对儿女。在苟某菊看来,这是多年来第一次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然而法律层面的问题随即而来。由于苟某菊与黄某来之间存在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苟某菊与新伴侣同居并育有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构成重婚罪,苟某菊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更让苟某菊难以接受的是,黄某来提出,若苟某菊赔偿35万元方可给予谅解,否则坚持让苟某菊服满刑期。

中国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修订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专门将禁止强迫婚姻单独列条,父母或监护人不得干涉妇女自主选择配偶,违者须依法承担责任。

苟某菊的案件,让很多人开始关注那些早年以非自愿方式进入婚姻的女性,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究竟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35万元的赔偿,对于苟某菊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数字。而面对这一切,苟某菊留下了那句话: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这句话背后,是苟某菊十余年被困在那段婚姻里的全部重量。这场官司的走向,目前仍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