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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

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秀英决定殊死一搏,她夺过日军腰间的刺刀和3名日军拼命,最终被生生刺了37刀……

地下室里漆黑,她能感知到的最后一件事,是腹部被刺穿时的钝痛。

日军以为她已死,匆匆离去。父亲发现她时,血已渗透了整块地面。

说起来,那个地下室原本是一所小学的避难地。

1937年11月,南京城防趋于崩溃,一批留守的外国人临时划出一片"安全区",五台山小学地下室成了平民最后的栖身之所。

那片区域从未获日军正式承认,日军照样冲进来,只是多了几分肆无忌惮。李秀英一家藏进这里,以为能活过去。

父亲把她背出来,送往鼓楼医院。

医院里,当时只剩一位外科医生——美国人罗伯特·威尔逊。南京沦陷前,大多数外国医生已撤离,他选择留下。

那段时间他每天从黎明干到深夜,手术刀几乎没放下来过。李秀英送到时,腹部、面部、四肢共37处刀伤,大出血、休克,孩子已保不住了。

威尔逊在日记里写道:这样的伤者,在任何正常医院环境下存活率都极低,更何况是1937年的南京。

手术做完,他在日记里只留下两个字:奇迹。

威尔逊为她做完手术后不久,一个叫约翰·马吉的美国传教士来到医院,把16毫米摄影机对准了这个遍体刀伤、尚在救治中的年轻女人。

马吉是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清楚地知道:若被日军发现,胶卷必遭没收,自己也将面临最坏的结果。

他在给妻子的信里说,如果不拍下来,"这些事就像没发生过一样"。

胶卷拍完,他交给了另一个美国人乔治·费奇。费奇将胶卷藏进普通行李,1938年2月秘密带出南京,辗转经上海送至西方。

那些在欧美第一次看到这段影像的人,看见的正是手术台上的李秀英——37道伤口,清晰可数。

讲真的,历史有时就是这样被保存下来的。一个传教士举起摄影机,一个商人把胶卷塞进行李箱——没有什么英雄主义,只是在最关键的时刻,没有低头。

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将会记录,这场社会转变中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

马吉和费奇选择了不沉默,他们大概不会想到,那卷胶卷会在几十年后的东京法庭上,替一位白发老人证明她的伤痛从未是谎言。

1946年,日本战犯审判在南京开庭,李秀英出庭作证。

她站在法庭上,把衣袖挽起来,让所有人看清手臂上的疤。那些伤痕不需要任何语言。

被告席上的谷寿夫——时任日军第六师团长,南京暴行的核心指挥官之一——面对她沉默。

1947年3月,法庭宣判其死刑;同年4月,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此后多年,李秀英回归普通人的生活,几乎不再公开谈及往事。

谁能想到,她能把那段记忆在心里压住那么多年。

1985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工作人员找到她,请她录下证词。

她在录像机前重新开口,讲起那个地下室。她后来说:不是忘了,是"伤太重,说不出口"。

但她越来越明白,如果老人不说,后来的人就真的不知道了。

1998年,事情又起了波澜。日本有右翼作者公开出书,声称李秀英的经历是"虚构",否认她证词的真实性。书在日本正式发行。

彼时李秀英年近八旬,身体已大不如前,仍决定赴东京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她非常清楚:若她的证词被推翻,整个南京审判的证人体系都将受到动摇。

东京法庭上,马吉当年的那卷胶卷再次出现——影像里手术台上37道刀伤的年轻女人,与眼前这位白发老人,是同一个人。

2000年,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判决她胜诉。

2004年,李秀英在南京辞世。终审判决书送达南京时,她已经不在了。

2005年,日本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证词真实,否认者构成名誉侵权。

1937年的刀,她用身体扛下来了。1998年的诉讼,她撑到了胜诉的前夜。

那些在历史最深的黑暗里选择不妥协、不沉默、不低头的普通人,难道不正是这片土地上最应当被每一代人记住的人吗?

文章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