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有灵!河南,一男子钓上一条大鳜鱼,就将鳜鱼用绳子拴在水边防止逃跑,结果没一会这条大鱼身边就围了一片小鱼苗,男子将大鱼换到哪,这些小鱼就跟到哪,男子一心软,就将大鱼放了。
河南信阳南湾湖下游的野河里,周大哥钓上来一条七八斤重的野生母鳜鱼。玩过野钓的人都懂,这个级别的鳜鱼在水里就跟幽灵一样,平时连影子都见不着,碰上了比中彩票还稀罕。
他当时心里美得不行,脑子已经开始盘算了——这么大的野生鳜鱼,拿到市场上六七十块一斤随便卖,四百多块轻松到手。他把鱼用绳子穿了鳃拴在岸边浅水里,想着再甩几竿碰碰运气。
竿子甩出去三四次,一口没有。他正琢磨着换个位置,余光扫到拴鱼那片水面上不对劲。原本平静的水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密密麻麻一群小鱼仔,指甲盖大小,围着被拴住的大鳜鱼不肯散开。
周大哥蹲在河边,盯着水里那群小鱼仔看了足足五分钟。他往左拽绳子,鱼群往左跟。他往右拉,鱼群往右涌。有条小的游着游着一头撞在绳子上弹开了,晃了两下又挤回来。
可这会儿他脑子里不只有感动。野生鳜鱼,七八斤,市场上六七十块一斤,这条鱼拿出去卖轻松四百多。他是来钓鱼的,不是来拍纪录片的。
旁边几个钓友也在说,这么大一条放了太可惜,你今天蹲了大半天就这一条像样的,拿回去吧。他又蹲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弯腰解了绳子。母鳜鱼甩甩尾巴往深水游,那群小鱼仔紧跟着消失在河面下。
这事被拍下来发到网上之后,评论区直接分裂成了两个阵营。一派说大哥心善、万物有灵、母爱不分物种,另一派就硬核多了——你放生可以,但你钓它上来干嘛?你穿它鳃的时候怎么不觉得它有灵?你这叫伪善。
这个质疑看着有道理,其实把两件事拧在一起了。钓鱼是合法合规的个人行为,他钓上来的鱼在法律上就是他的合法财产,拿走是权利,放走是情分。
法律没规定你钓到带崽的母鱼必须放,也没规定不准放。他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反什么道德准则。一个成年人在合法范围内做了一件他自己觉得对的事,这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你总不能要求一个钓鱼的人每次甩竿之前先做一遍水下生物普查,确认这条鱼没有家属、没有后代、没有未了的心愿,然后再决定拉不拉竿。这不现实。
说白了,“你放生就别钓鱼”这套逻辑的问题在于它把善意当成了一种义务。好像你一旦表现出心软,就得对全世界所有生物都心软到底,不然你就是虚伪。
这根本不是讲道理,这是逼人当圣人。一个普通人看到一群小鱼仔追着被拴住的母鱼不肯走,心里过不去,把鱼放了,这叫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不需要逻辑自洽,不需要哲学论证,它就是个瞬间的反应。你今天在河边放了条鱼,明天照样可以坐在同一段河岸甩竿钓鱼,这不矛盾。
四百多块钱换一个心安理得,贵不贵?有人觉得贵,有人觉得不贵,都没错。周大哥选了后者,纯粹是因为那个画面他扛不住。回去的路上他跟朋友说,自己也是当爹的人,看着那场面手就软了。就这么简单。
比较有意思的是,网上吵得不可开交,当事人倒没那么多心理活动。周大哥既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也没后悔,第二天照常扛着鱼竿出门。
问他还钓鱼吗,他说钓啊,只是最近换了个地方。跟那四百多块钱比,他拿到了一样更经得起琢磨的东西——往后再想起今天这场面,他能跟自己交代。这对一个常年蹲河边的人来说,够用了。
大家怎么看呢?
信源:南昌晚报《5月27日(发布)河南信阳,男子钓上母鳜鱼,鱼崽跟在后面不舍离去,拍摄者:于心不忍把它放了,价值几百元,自己钓鱼10几年,很少见这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