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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后与他人同居12年生仨娃,丈夫报警,女子被判重婚罪 近日,江西九江市修水

女子婚后与他人同居12年生仨娃,丈夫报警,女子被判重婚罪

近日,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公安局 上杭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来自贵州的报警人举报的重婚罪案子:

犯罪嫌疑人、贵州的刘某,婚后与丈夫郑先生育有一子。

结婚一年后,即2010年,刘某独自前往浙江务工。之后,渐渐与家里失去了联系。

丈夫郑先生苦寻多年无果,最近获悉,妻子刘某与修水一男子梁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且已为对方生下3个孩子。

5月8日,得知真相的郑先生分散报警。

5月28日,修水县公安局公布破获了一起重婚案,犯罪嫌疑人里刘某已被采取强制刑事措施,相信,等待着他她的,将是法律层面的严惩。

@红尘禅语

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重婚者,将被处以2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

奇葩的是,在与修水县男子梁某同居生子期间,梁某多次提出要与刘某结婚,但是,刘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结婚(拒绝领证)。

可能也是怕自己的事情败露?2022年,刘某以回贵州老家探亲为由,藏匿于仁怀市……

【写在最后】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刘某与丈夫婚姻关系没解除,就与梁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已生育了3和孩子。


不知道这个刘某是知法犯法,还是法盲。

如此荒唐的行为,不仅让自己成了阶下囚,还对她所生育子女的人生带来负面影响。

以后,子女考公、考编、参军等,已没有了机会。

2.婚姻是很严肃的事,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岂可儿戏?

谁游戏人生,人生也必然将其戏耍。

3.时代不同了,虽然不建议轻易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之间真的有什么原则性问题不可调和,婚姻真的走不下去了,可以先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

这种同时跟不同异性有夫妻之实,并生儿育女的,就是重婚罪,既违法,也不道德,害人害己。

(本文信息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