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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夫妻因子女教育起争执,妻子持叉衣棍将丈夫追打至8楼窗外无护栏的空调板上。

重庆,一夫妻因子女教育起争执,妻子持叉衣棍将丈夫追打至8楼窗外无护栏的空调板上。婆婆夺下棍后,妻子仍不断辱骂,扬言要去丈夫单位告状。僵持半小时,民警到场劝说无效,丈夫向母亲托付女儿后纵身跃下,事后父母将儿媳告上法庭,两位老人提起刑事自诉,两年多过去如今,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两位老人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两年多,才等到一点动静。

事情发生在2024年1月24日早晨。代某和妻子孙某为女儿教育的事吵了起来,孙某情绪完全失控,抓起家里叉衣棍就追。

代某在屋里没地方躲,最后被逼到了八楼卫生间窗外的空调板上,那块板很窄,四周没有护栏,脚底下就是空的,稍微没站稳就会掉下去。

代某的母亲就在旁边,急忙上去把棍子从孙某手里夺了下来。但孙某并没有停,还是站在窗边骂,后来更扬言要去代某单位告状,逼他在领导面前丢脸。

民警和消防赶到后一直在劝,可孙某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代某在那块空调板上站了整整半个小时,最终没有多说什么,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把女儿的事交代了几句,跳了下去。没人来得及拦住。

案发后,代某的父母赶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报案,认为孙某的一系列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核查后给出的答复是"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老两口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再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审查,结论依然没有改变。三条路全都堵死之后,2025年8月,两位老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把孙某直接告上了法庭。

很多人对"刑事自诉"这个词陌生。根据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当公安和检察院均不追究的情况下,被害人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在法律上叫"公诉转自诉",是专门为公诉渠道走不通的案件留的一条补救途径。

但听起来是个出口,走起来却并不轻松,举证责任完全压在自诉人身上,要靠自己拿出足以定罪的证据。截止目前,法院对这起刑事自诉案件还没有作出是否立案的裁定,两位老人还在等。

类似案件在全国不是没有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5月发布过一批家庭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张某某虐待案最值得对比:张某某与妻子李某某2004年成婚,此后长期酗酒殴打,李某某多次受伤,甚至曾跳入水塘轻生。

2020年2月24日凌晨三时,张某某酒后再次动手,抓头发、打耳光、击打胸背,李某某被打后带孩子跑去父亲家,当晚独自在村边河道投水身亡。

检察机关最终以虐待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认定其长期虐待行为与李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刑法第260条中"虐待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代某案和张某某案之间,有一道绕不过去的差距。虐待罪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求施害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孙某对代某的行为集中发生在同一天,属于单次激烈冲突。

如何在法律层面认定一次性的言语威胁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本案最难啃的一道关,也是公安当初认为"无犯罪事实"的核心依据。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明确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持续的言语威胁、侮辱、恐吓均在规制范围之内,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从此正式建立。

孙某当天的行为,无论是持棍追打还是言语逼迫,从这部法来看已构成家庭暴力。只是从家暴认定到追究刑事责任,中间还隔着举证难、因果认定难两道关卡,并不是认定了家暴就能直接走到定罪那一步。

代某走了,女儿还小,两位老人还在为儿子奔走。这件事让很多人心里不是滋味,家里的矛盾无论多大,一旦动手,往往谁都没有好结果。家暴从来都不是家务事,法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只是在真正走进法庭之前,很多伤害已经無法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