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一生风流潇洒,却只把《天涯明月刀》版权作为儿子的唯一抚养费,这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1966年4月的台北夜色潮湿,书局里一堆读者争相翻开新鲜出炉的《绝代双骄》。灯光下,他们议论最多的不是江小鱼与花无缺,而是作者那张常年挂着坏笑的面孔。就在同一条街尾,一间名叫“银马”的小酒吧里,熊耀华正用左手晃酒杯,右手飞快写下一段打斗桥段。有人凑上前小声提醒:“古先生,出版社的人在找您。”他头也不抬,淡淡回了句:“再等半柱香,我的江湖还没收刀。”
这种任性写作的姿态并非一夜养成。往前倒十六年,1950年迁台后的熊家,被父亲的暴躁和贫困挤压得透不过气。打碎的瓷碗、撕裂的竹门、深夜哭喊声——这些场景在少年脑海里扎根。那时他偷跑去台北市立图书馆,把《水浒》《西夏兵法》挨本抄在练习簿上,心里暗暗想:总有一天,要给自己造一座不怕被打碎的江湖。
台北的报馆夜班灯火通明,写手拿千字三十元的稿费混迹其间。熊耀华17岁混入其中,替人代笔,替人起标题,顺手还替四海帮写过“义气宣言”。编辑们发现,这小子笔下杀人不沾血、抒情却带苦涩,很新鲜。有人悄悄问他创作秘诀,他呵地一笑:“想象自己下一秒就会死,文字就会活。”这句带点江湖腔的回答,后来成为圈内流传的俏皮话。
名气涨得快,感情事来得更凶。舞厅里认识的郑月霞守着他最穷的日子,替他织毛衣、抄手稿,还给他生下郑小龙。作品大卖后,他却又牵起叶雪、千代子、一连串丽影的手。朋友倪匡曾半真半假地劝过:“你小说里从不让女主角等太久,可现实能不能让她们多等等?”古龙拿起酒瓶晃了晃:“兄弟,现实比小说短,没法慢慢拖。”倪匡叹了一声,把杯子碰过去:“那就干了。”
这一杯接着一瓶,酗酒种下隐患。1979年夜场冲突,他腹部被尖刀划开,紧急输血时不慎感染乙肝。医生告诫要戒酒,他偏说:“写武侠的人怕痛,就别拿刀。”住院期间,他仍要求助理把打字机抬进病房,《流星·蝴蝶·剑》结尾几千字便是在输液声里敲完的。
与此同时,感情漩涡升级。1980年,赵姿菁家人以“拐带奸宿幼女罪”把他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台币。庭审外,媒体闪光灯疯狂,他穿青灰风衣,像赶赴另一场首映礼。问及案件,他丢下一句:“我只会写故事,不会写供词。”案子缠斗三年,和解后他承诺分期赔偿,却已拿不出现金,多数稿费抵债。
最让外界意外的是他的财务窟窿。高峰时期,他年出书量能顶三个出版社,却把版税大半换成了赖账的酒单与朋友的赌债。1985年春天,肝腹水让他走路都要拄拐,他仍硬撑在宝龙电影公司片场盯机位。6月收工时他问制片:“要不要把《天涯明月刀》再拍一次?”对方摇头,他自嘲地笑,说那就留给儿子吧。3个月后,47岁的他在台北荣总安静合眼,桌上摊着未完的《九纹龙》。
葬礼花圈堆满巷口,金庸、倪匡挽联写得克制,却挡不住另一场暗潮——版权归属。熊正达尚未成年,《天涯明月刀》改编权却已被影视公司盯上。法院查扣账本后发现,古龙名下几乎空空,只余下那部小说完整版权。最终,法官依据台湾“著作权法”判定版权归熊正达所有,其他子女分得象征性稿费。多年后,《天涯明月刀》多次改编,每一次投资人都得先去找当年的小男孩——如今的中年商人——签字,才敢开机。版权转让合同最后一页,他特意保留了父亲当年的一句话:“江湖没完,故事不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