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重庆立法建立青年创业失败援助机制#5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作法规解读时说,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重庆青年创业总体比例偏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长期在1%左右徘徊,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远未释放。融资难、场地缺、经验少、抗风险能力弱——这些青年创业的共性痛点,在这部28条的地方性法规里可找到对应“解法”。《条例》在创业扶持政策上作出一项关键制度创新——推动“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简化材料、压缩审核时限。这意味着青年创业者不再需要反复跑腿填表、在各类证明材料中“自证清白”,符合条件的扶持资金和政策红利将主动送达。与之配套的,是创业青年在户籍办理、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的灵活安排——创业青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或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这些看似细碎的条款,实则戳中了初创期青年社保“断档焦虑”的痛点。记者注意到,《条例》中鼓励各类创业载体开放优惠或免费空间,鼓励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项目不随意抽贷、断贷和压贷。如果说“免申即享”解决的是“开头难”,那么《条例》中关于失败保障的制度设计,解决的是“不敢试”的心理门槛。《条例》提到要建立创业失败援助机制,政府将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咨询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有再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帮扶服务。《条例》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呈现出明显的“精准滴灌”特征。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风险救助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青年在收费、社保、土地租赁等方面获得优惠;青年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成果入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兼职或离岗创业。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也被纳入专门条款:在出入境、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享受便利,并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方面享有与本市创业青年同等待遇。(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