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四自精神
妇女“四自”精神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1983年全国妇联首次提出“四自”,当时表述为“自尊、自爱、自重、自强”,1988年明确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自尊是自我尊重,认同自身价值,不因性别贬低自己;自信是肯定自身能力,敢于突破传统性别限制;自立是通过学习提升实现经济独立,自主决策生活;自强是追求成长与社会贡献,面对挑战坚韧不拔。
如革命时期的秋瑾,倡导女性放足、求学、参政,是早期自立的典范。如今,“四自”精神激励着广大女性在各领域发光发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