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外卖五六千,转账必须写“自愿赠与”,这哪是谈恋爱,这是交“爱情税”。
嘉兴这个小伙,25岁,在校大学生,省吃俭用给32岁的“女老板”花了12万。每月点外卖五六千,自己估计都舍不得吃这么好。女方有房有车,离异未育,还要88.8万彩礼。每次转账都让他写上“自愿赠与”,最后嫌他拿不出钱,拉黑。
你回过神来?人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你过。
“自愿赠与”四个字,是她的护身符。你每次写的时候,心里是不是还想“她怕我没安全感,写就写吧”?她不是怕你没安全感,她是怕你以后反悔,把钱要回去。她把你的每一笔转账,都做成了法律上拿不回来的死账。
一个在校大学生,哪来12万?可能是父母给的生活费省下来的,可能是兼职攒的,甚至可能是借的。你给她点外卖一个月五六千,你自己在学校食堂吃的是馒头咸菜吧?你把她当“未来的老婆”养,她把你当“行走的ATM”用。
88万彩礼,她不是真的想要这个数,她是在逼你走。 她知道你拿不出来,也知道你家里拿不出来。等你知难而退,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拉黑你,那12万“自愿赠与”,你一分也要不回去。
最让人心疼的不是钱,是这个小伙到现在还在说“希望能要回来一部分”。他还没想明白:她要是有半点良心,当初就不会让你写“自愿赠与”。 一个让你在每笔转账上都写下“自愿”两个字的人,早就在为今天的拉黑做准备了。
年轻男孩最容易犯的错,就是把“她对我提要求”当成“她爱我”。 她让你花钱,你觉得是她在考验你的诚意。她让你写赠与,你觉得是她缺乏安全感。你掏空自己去填她的胃口,最后发现,她的胃口是深渊,你连个响都没听见。
这12万,大概率是要不回来了。白纸黑字写的“自愿赠与”,法律上站不住脚。就算能要回来一部分,律师费、时间、精力,也不值当。但这件事值了,值在他25岁就上了一课:以后遇到一个让你“证明爱”的人,先让她证明自己值不值得。
爱情不是谁花钱多谁就赢。爱情是两个人都不忍心让对方吃亏。 一个让你每月花五六千点外卖、自己有房有车却从不体谅你是在校生的女人,她不缺钱,她缺的是“有人供着她”的感觉。你不是男朋友,你是供应商。
分手被拉黑,是坏事,也是好事。至少你不再往里填了。那12万,就当交了一笔贵得离谱的学费。往后余生,记住这个教训:让你写“自愿赠与”的人,不配得到你的自愿。
编辑:洪生鹏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