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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在外交关系协会上宣布了一件事,说特朗普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加征的那10%全球关税,7月到期后很可能会重新征收,理由是法案只规定了到期时间,没说不让到期后重启。
格里尔这话说得比较绕。他说“法律上可能存在重新征收的权力”。直白点说:条文没写不能重来,那就能重来。这个逻辑在法律圈里争议不小。
这条关税是怎么来的?
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把特朗普上一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搞的关税给否了,说总统没这个权。当天,特朗普就换了条法律,改援引第122条,征了10%全球关税,有效期150天。
第122条是什么?
那是19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时,国会给总统应对“国际收支危机”的临时工具。总共只能征150天,最多15%。国会当初设这个期限,本意就是限制总统权力。
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以2:1裁定,特朗普依据第122条征关税“超出总统权限”。特朗普政府连续两次被法院驳回,这个法律争议一直没有平息。
格里尔这次表态,是在为7月24日关税到期后做准备。他说自己“无法想象”国会打算把总统使用第122条的权力限制在每个任期只有一次。他的意思是,到期了还可以再来一遍。
从法律角度看,这条路存在争议。
第122条写的是“最长150天”,到期自动失效。支持重启的人认为条文没明确禁止,反对的人认为设期限就是为了不让无限延续。现实中的麻烦也不少。已经有24个州政府和多家企业提起诉讼。前一轮的关税退款问题还在处理,累计超过1660亿美元的税款涉及退还。再搞一轮,法庭上会面临更多挑战。
格里尔自己也没把话说死。他说政府还没决定要不要“延长”,只是“可能”重新征收。这种表态更像是在试探各方反应,看看国会、法院和贸易伙伴什么态度。
对做外贸的企业来说,这种不确定性确实让人头疼。
政策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到期了可能续上,续上之后可能又变。企业在签长期合同、做长期投资的时候会非常谨慎。
英国伯明翰大学约翰·布赖森教授表示,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企业要把不少资源花在应对政策变动上,没法安心扩大生产、加大研发。德国工业联合会在2026年1月发布的声明中也表达过类似的担忧。
欧盟、日本这些美国的传统盟友也在密切关注。有的国家以为签了协议就能稳定下来,结果发现还是存在变数。这种政策反复,对盟友关系也是一种考验。
格里尔在同一天还提到一件事。他说中美要启动贸易和投资理事会的组建程序,还要就符合减税条件的中国商品征求意见。一边说可能继续加税,一边说要跟中国坐下来谈。
这看起来像是两手准备。
一手保留关税这个工具,另一手也留出谈判的空间。问题是这种“边打边谈”的方式,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时间检验。
回过头看格里尔这句“没说不能重来”,法律界有不同的解读。条文没禁止的事不等于就能做,尤其是涉及到对总统权力的限制性条款,法院通常会从立法本意去理解。
7月24日,这条10%关税就要到期了。到时候美国政府到底怎么决定,是“重启”还是收手,全世界都在看。不管选哪条路,后续的法律挑战和贸易影响都不会小。
信源清单:路透社、彭博社(2026年5月26日):格里尔外交关系协会整场讲话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