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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5 月 25 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肇庆,一名市民在江边散步,好心捡到

2026 年5 月 25 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肇庆,一名市民在江边散步,好心捡到一只巴掌大的小猫幼崽,起初以为是普通小猫。仔细查证后才惊觉,这根本不是家猫,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这下可不是养不养的问题了,而是敢不敢养的大事了!

事情发生在沙浦镇桃一村附近的西江大堤边。这名市民饭后出门散步,走到江边一片草丛旁,听见里面有细细的叫声,扒开一看,里面缩着一只小动物。

体型不过巴掌大,估摸着体重不到两百克,圆头大眼,毛茸茸的,第一眼去看,和家猫幼崽没啥两样。市民当时心里确实动了恻隐之心,手都快伸过去了。

但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普通家猫的花纹多是条纹或片状,可这只小动物身上的斑点排列得极为规整,一圈一圈,形状像铜钱压在皮毛上,耳尖突出,眼神也透着一股子与年龄不符的警觉。

市民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念头:这东西来路不寻常。就因为这一念之差,没有伸手,转而联系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将幼崽送往野生动物救护部门鉴定,结果确认正是豹猫。

"法律面前,好心不是免责牌。" 这话放在这里,实在是再贴切不过。福建、广西等豹猫分布较密集的地区,相关刑事案件均有真实记录。有当事人在山间发现豹猫幼崽,以为是受伤走失,便带回家喂养,没有买卖,没有出售,单纯当宠物对待。

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持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哪怕只有一只,也可能触发刑事追诉。2022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饲养行为本身即可认定为非法持有,不以是否存在交易为前提。

广西就有村民因此获判一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动物被没收,本人还被处以罚款,事后直言若早知道是保护动物,断断不会往家里带。

不过,“牢底坐穿” 属于夸张说法,实务中对于首次、无交易、主动上交的情形,多从轻或免予处罚,但私自饲养确有刑责风险,绝非危言耸听(黔东南长安网)黔东南长安网。

那豹猫幼崽究竟为什么总出现在江堤边、村庄附近这类地方?原因和豹猫本身的习性直接相关。豹猫是夜行独居动物,母豹猫哺乳期间会把幼崽藏匿在草丛或石缝中,自己外出觅食,单次可长达数小时。

幼崽在等待期间发出叫声是正常行为,并不代表走失或遗弃,母豹猫很可能就在不远处,只是受人类气味的干扰暂时没有归来。

西江沿岸湿地与丘陵交错,植被保存较完整,本就是豹猫活动的适宜走廊,粤西地区的野生动植物调查中也有豹猫分布的相关记录,沙浦镇附近江堤出现豹猫幼崽,放在这个背景下并不令人意外。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广的野生动物救护规范对此有明确说明:发现疑似野生动物幼崽,不接触、不喂食、不搬动,在一定距离外静观,再联系林业局或野生动物救护站处理。过早的人工干预会让母兽察觉到人类气味,反而可能导致遗弃幼崽,降低幼崽回归自然的机率。

这名肇庆市民当晚的处置,恰好踩在了所有正确节点上:多看了一眼,多想了一步,没有因为一时心软酿成一场说不清楚的麻烦。这只豹猫幼崽顺利进入了正规救护流程,市民也安全脱身。只是这结局好不好,还得等救护结果出来才知道。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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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点亮 2
2026-05-27 15:20
不!不!不!我才是百兽之王,只是小还没有长大不是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