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个25岁的小伙子谈到个女朋友,俩人夜里亲热时小伙子发现自己不大行,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再次尝试还是很尬尬。这让小伙子很没信心了,去检查才发现了问题:他的私处长歪了。小伙子想起来,以前小时候自己就蹲着排便,长大后也不是径直排,而是像花洒。医生说:问题就出这里了。
(光明网5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要说张先生(化名处理)今年25岁,本来正是青春大好年华。
这么年轻的身体,张先生也很自信的谈到了一个女友,谈到女友之后,第一次的时候,张先生就准备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
谁知道,第一次竟然很尴尬。
还记得当天夜晚,张先生跟女友第一次并没有成功,当时小伙子脸红的很。
女友安慰她,可能是第一次比较紧张,第二次的时候,张先生就准备再次尝试,但是很尴尬,还是失败了。
回想起这次经历,小伙子真的是丧失了信心,内心很郁闷。女友则很认真的劝解:要么去医院看一下吧。
张先生在女友的鼓励下,来到医院就诊,没想到,诊断报告也是令他感到很诧异:隐秘的部位长歪了。
医生则询问:去洗手间的时候,是否有异常?
张先生则很认真的回忆小便的场景,他告诉医生:确实,不是很径直,而是像花洒状态。
另外,张先生还跟医生陈述了一个事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不是站着排的,而是蹲着排。养成习惯之后,他就一直蹲着处理。
时间长了,蹲着也就改变了出来的方向,因为像花洒,所以张先生还需要自己掌控一下力度,每次都小心翼翼的。
就这样,长达20年的时间,张先生就一直这样处理进入洗手间的事情,因为也没有过房事,他也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交到第一个女朋友之后,张先生才发现了这个问题,很尴尬,也很让自己没面子。
面对这类困难的事情,医生则表示,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诊断跟治疗。
毕竟确定这件事,这个症状对自己的未来是有影响的,甚至还影响到自己的幸福,张先生决定:要做手术。
经过漫长的治疗,张先生经历了两次手术,第一次做的不是很成功,第二次则非常顺利,如今的他,也终于“直”了。
医生也表示:张先生的这个情况,其实并非罕见,算是比较普遍的一个迹象,在妈妈怀孕的时候,也不能产检查出,只能出生后,自己体检发现。
如果存在这类情况,不要慌张,也不要去听信偏方,而是需要经过正规的医疗介入方式来改善。后期配合护理,基本无大碍的,也不会留下心理阴影!
很多人认为,从小就有的缺陷,父母却没有干预,父母是否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呢?
答案是肯定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保障孩子的健康安全。
《民法典》第 26 条、第 1067 条规定,未成人患有先天的疾病,父母负有法定的抚养、医疗救助义务。
也就是说,在幼年阶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等保护义务,包括为患病的子女就医、治疗的责任。
如果在幼年的时候,父母明知道孩子发育异常,但是却长期拖延、拒绝就医,放任缺陷到成年,导致婚后的生活受到损害。
作为孩子,可以追究父母的民事责任,因为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成年后可以主张父母赔偿因为治疗延误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
男子成年后,因为不知情,如果结婚之后发现这个问题,妻子是否可以认定,男子构成欺诈呢?
这类先天生理缺陷,导致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属于《民典法》婚姻家庭汇编中的影响婚姻关系的重大事由。
依据《民法典》第 1079 条规定:一方存在生理缺陷,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夫妻感情已经明确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相关部门判定时也会予以支持。
类似本案中的男子,如果结婚了,才发现这类缺陷,因为是先天自带,不属于婚姻诈欺,但是刻意隐瞒的除外。
另外,如结婚之前知道自身的缺陷,但是却故意隐瞒,另一方(妻子)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婚姻,并且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好在一切都可以医疗干预,能还原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如何而看待呢?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