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侯,阿宽掏空家底花费720000元彩礼娶回阿婷,可从新婚之夜开始,阿婷就剧烈的抗拒,不愿意和阿宽进行夫妻生活。“花720000,一年半没碰过,还一抱就吐!”阿宽一纸诉状要求阿婷全额退还720000彩礼。
阿宽的奶奶与阿婷外婆是姐妹,可以说阿宽和阿婷是在奶奶和外婆眼前,看着长大的。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奶奶和外婆做了媒人,远房亲戚、亲上加亲也让双方家人很是满意。
订婚那天,按照当地的习俗,阿宽家当场现金加转账给了阿婷家28万多的彩礼,9万多的三金。
随后阿宽家挑良辰选吉日,定下18万酒席婚庆;再加上红包、开门礼、改口费、过节、送礼、买衣服16万左右。
为了给儿子娶个媳妇,阿宽家前前后后花了72万左右,其中,还借了近20万的外债,可以说是掏空了家底。
订婚、置办新房、婚前体检、领证、办婚礼,一切都进行得顺顺利利也相当圆满。
举办婚礼那天,亲戚朋友一阵洞房庆婚嬉戏取闹后,也到了花烛夜独属阿宽和阿婷的时间。
刚刚还沉浸在朋友祝福喜庆中的阿婷,这个时候突然显得紧张起来。
看到阿宽靠过来,浑身竟然开始发抖、刚刚还满面笑容,一脸幸福的样子,现在却突然哭喊起来,一直喊害怕,这让新郎官阿宽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这事还没完,新婚不久,阿婷很快提出距离上班地点太远,通勤很不方便为由,搬离了婚房,独自租房。
每周六晚上回来,星期天下午再走,在家里过夜每周也不超过1次。
阿宽说,就这样,回家也是分房睡,碰一下阿婷,她都会像碰到带电的东西,直接弹开。
阿宽心想,这也可能是刚开始两个人还没有适应,需要一个过渡的时间。
某天,正好是星期六,也是为了缓和关系,阿宽就从身后轻轻的抱了一下阿婷,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跟新婚之夜一样,阿婷全身剧烈发抖,尖叫着用力把阿宽推开,直奔洗手间趴马桶上狂吐不止。
两口子日常相处,阿宽觉得,也没有在阿婷身上找到,蜜月期小两口如胶似漆,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的“腻歪劲”。
每次给阿婷发微信,要么一读不回;要么就是:上班呐、在忙、累了…感觉是一阵“敷衍”。
好不容易每个周六回来一次,小两口难免散散步呀、一起逛逛街什么的。但只要是牵手、靠近、坐一起,阿婷都一律抗拒。在家里面就算两个人坐沙发上,相隔距离也必须必隔1米以上。
阿宽也是那种宠妻型的男人,看到阿婷这样,心里也急。
要不,咱去看看心理医生吧?要不,咱去找专家咨询、咨询?要不,去检查下身体?毫无例外,阿婷一律拒绝。
“是块石头也该焐热了吧,这简直就是一块冰。”
阿宽的父母心里面更急,老两口还盼着、等着抱孙孙,看到这情形心里也堵着一口气,“一辈子积蓄加外债,娶了个祖宗”。
阿宽姐姐更是看不惯,“弟弟对她很好,过节送礼、全包家务,她从不领情。”甚至抱怨说:“这就是骗婚!花72万,一年半没碰过,还一抱就吐。”
阿婷也是一肚子委屈,“是真的心理过不去”、“新婚夜他很急躁、还叹气抱怨,我当时就崩溃了,留下阴影”“一靠近就紧张、恶心、发抖,控制不住。”
阿婷家也很气愤:“我女儿不是不愿过日子,是他自己不会相处。”
这日子放谁身上还能过?这没法过了!
阿宽提出离婚诉状,要求阿婷家,返还全部720000元礼金。
阿婷同意离婚,但不同意高额返还,准备应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有共同生活、相互扶助、夫妻生活的权利与义务。
无正当理由拒同房,可构成违反夫妻义务、过错方会影响离婚与财产返还裁量 。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阿宽与阿婷,长期无夫妻生活、婚期短、未履行夫妻义务,可认定为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判离概率极高 。
根据《民法典》及2024年2月1日彩礼司法解释: 彩礼、三金,属习俗性赠与,以缔结婚姻及共同生活为目的,可以返还。
婚宴、酒席、日常红包,已实际消费、赠与,不属彩礼,不予返还。
这是一起因无性婚姻、亲密恐惧引发的婚变。
阿宽、阿婷恋爱时间较短,彼此虽是远房亲戚,但了解不够深入,没有培养出恋人之间的彼此爱意与依恋。
从小两个人因亲缘关系认识,潜意识里一直把对方当做亲人看待,心理上难以完成从“亲戚”到“爱人”的身份转变。面对亲密举动产生违和、别扭感,突破不了心理边界。
婚后阿婷采用回避的态度,导致两人长期异地分居,日常见面较少,沟通浅显,始终保持有距离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亲密信任。
为此,你怎么看?
你觉得夫妻之间,情感交流重要吗?
你会接受这种婚姻吗?
关于礼金,你觉得怎么分配,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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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