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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拟

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凤和鹭江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件1)。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6748公顷(10.122亩),其中建设用地0.6703公顷(10.0545亩)、未利用地0.0045公顷(0.0675亩)。
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0791公顷(1.1865亩),其中建设用地0.0791公顷(1.1865亩)。
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鹭江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0027公顷(0.0405亩),其中建设用地0.0027公顷(0.040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