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er,现在大家结婚真的很会算啊。。
有个女来访表示,自己结婚娘家给陪嫁一套房,所以需要男方提供一套房不过分吧
乍一听是这个理(而且在传统婚姻中,男方就算是正常需要买套房,且条件允许,我也不觉着过分)
不过姑娘的陪嫁房实际上是父母买的、后续父母要搬来养老,写的是她的名,但实际她没什么使用权
男方就不爽在认为这个东西无法算作“陪嫁”,这么一听倒也有道理
其实现在这时代是有点不上不下,一边对新型婚姻模式的建立有向往,另一边又无法摈弃传统需求
活脱脱搞出了很多四不像…
(甚至还有说两头婚,但其实很符合传统婚嫁模式,结果女方付出了也捞不着好,还得被说反正我俩不算传统婚姻)
我的建议:没有足够能力完全承担自己即将面临生活的所有结果时,就听话照做倒也无妨
生活碎碎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