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阳台摆供桌烧香引发火灾致家中两子女死亡,母亲犯失火罪一审被判缓刑。据媒体报道,西安,58岁的赵某,在阳台摆了个供桌,每天烧香拜佛。2023年5月5日傍晚,她点完三根香,出门买厨具去了。两个子女下班回家,在次卧休息。香火无人看管,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大火吞没了整个家,也吞没了两个孩子的命。
法医鉴定:两人均系被烧死。
法院判了:失火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说实话,看完这个判决,我心里五味杂陈。不是想替谁说话,而是想说——有些错,错了就是错了,哪怕你是母亲,哪怕你已经痛不欲生。
我知道评论区一定会有人说:判太轻了!两条人命,换三年缓刑?也有人会心疼:她已经失去了两个亲生孩子,这惩罚还不够吗?
先把情绪放一放,看几个细节。
赵某是在阳台烧香的。阳台是什么地方?堆杂物、晾衣服、放易燃品。她把一个明火源放在那,然后转身出了门。这不是“不小心”,这是对火的基本敬畏都没有。你家里住着两个活生生的人,你把点燃的香扔在阳台不管,这跟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窗帘旁边有什么区别?
两个孩子下班回家,累了一天,在次卧休息。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阳台上有火在烧。等烟起来、火起来,想跑都来不及了。
这不是天灾,这是人祸。而这个人祸的制造者,是他们最亲的人——母亲。
法院为什么判缓刑?我看了判决书里的理由: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楼上邻居的损失,而且她自己已经承受了丧子之痛。社区矫正评估也认为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机器,它会在极端的悲剧面前,留下一丝“人情”。但这一丝人情,不代表这件事可以被轻描淡写。
平时烧香拜佛求保佑,但佛不会替你看着那根香。 你求了一辈子平安,最后亲手把平安烧成了灰。这不是佛不灵,是你自己把“常识”丢进了垃圾桶。你出门买厨具的时候,哪怕多花三十秒,把香灭了再走,两个孩子今天还活着。
法律判了缓刑。但不是代表“没事了”。每天晚上闭上眼睛,耳边会不会响起那晚的火警声?每次路过阳台,会不会看见两个孩子站在那对你笑?这个缓刑,比坐牢更残忍——因为它让你带着愧疚活到老。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不是法律判得轻不轻,而是那个本该保护孩子的人,成了夺走孩子生命的人。赵某不是坏人,她是个糊涂人。但糊涂到拿两条命买单,这代价,谁都付不起。
编辑:洪生鹏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