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的金女士遭遇了一段特别荒诞的抗癌经历。2023年,50岁的她被确诊为子宫内膜癌,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做手术。手术是3月8日做的,术后医生告诉她,病灶已经切除了,她得的是Ⅰ期子宫癌,不用做放化疗,回家休养就行。
可术后一个多月,金女士都没拿到病理检测报告,心里一直不踏实,就多次跑到杭州挂号找主治医生。每次去问,医生都很肯定地说她是Ⅰ期,不用放化疗,问多了医生还不耐烦,说要是有事医院会打电话通知她。金女士一直没接到医院的电话,慢慢也就放心了。
结果4月26日,病理报告出来了,显示她得的是Ⅲ期子宫内膜癌,不是一开始说的Ⅰ期。这Ⅰ期和Ⅲ期差别可大了!Ⅰ期的话,癌细胞没出子宫,只要做手术,治愈率很高;但Ⅲ期的话,癌细胞已经扩散出子宫,侵犯到盆腔或者腹腔组织了,得赶紧做放化疗,不然癌细胞扩散会危及生命。
后来化疗的时候,医生推荐她用一种总价15万元的进口抗癌药帕博利珠单抗,说能救命。在家人的劝说下,金女士最终用了这个药。可没想到,用了四次之后,她反复出现肺炎、低钾血症、剧烈咳嗽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大夏天都得裹着棉被御寒,差点就没命了。之后经上海的专家建议停药,她的身体才慢慢好起来。金女士回忆,有位专家连连摇头问是哪家医院给她开的药,让她赶紧停掉,她问为什么,专家却不愿意多说。
事后金女士才知道,帕博利珠单抗根本就没获批用于治疗子宫癌。更让人震惊的是,医药代表为了申请赠药,竟然伪造了肺癌病历,相关的申请材料上还盖着医院的公章和医师的签章。
在记者发稿前,卫健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了金女士,说杭州食药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卫健部门会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先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金女士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