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原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志勇在工作时被拍下的照片,他办案逾千件,曾多次立功受奖,是名声在外的“模范法官”,可2020年他却在审理案件时被警方带走,事后人们才知道他竟然是潜逃23年的杀人犯。
照片里那个穿着法袍、神情严肃的男人,谁能想到手上沾着血。事情爆出来的时候,整个石家庄政法圈都炸了锅。同事说他待人客气,业务能力硬,年年评优。当事人觉得他判案利索,不偏不倚。这么一个“好法官”,骨子里却藏着另一条命,1997年黑龙江某地的命案。他真名叫赵志勇?不,那是假身份。逃亡那年他才二十出头,一路往南跑,洗白身份,考进法院,从书记员干起,一步步爬到执行局副局长。二十三年,他审过的案子超过一千件,其中不少还是刑事案件。他坐在审判席上敲法槌的时候,有没有想起过自己曾经也是个被追捕的人?
这事让人后背发凉。法院是什么地方?是国家审判权力的心脏,是讲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一个杀人犯能在心脏里跳动二十三年,还跳成了模范,这本身就够荒诞。更荒诞的是,他被抓的起因不是身份暴露,而是审理一起普通案件时,对方律师随口说了句“这人看着眼熟”,警方一查,陈年指纹比中了。换句话说,要不是运气,他可能还在升官。
我忍不住想,这么多年,他身边就没有一个人起疑吗?单位政审年年做,档案查了一遍又一遍,愣是没发现身份造假。九十年代末户籍系统没联网,确实有空子钻,可后来全国公安系统都通了,他的假身份证怎么还能混过去?要么审查走过场,要么有人打了招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搞了一轮又一轮,连个杀人犯都筛不出来,那筛子眼得有多大。不是说非要搞人人自危的审查,但最起码的指纹采集、DNA入库、学历和履历倒查,这些基础活不该漏成筛子。
再说他自己。一个杀人犯,不想着低调藏好,反而选择最需要抛头露面的法院工作,每天面对警察、检察官、律师和当事人。这是什么样的心理?有人说他是灯下黑,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倒觉得,这更像一种极端的自我欺骗。穿上法袍那一刻,他可能真把自己当成了主持公道的人,想用判案来抵消当年的罪。可晚上一个人回到宿舍,脱下法袍,镜子里的脸还是那个挥刀的人。他立功受奖的时候,内心是窃喜还是恐惧?恐怕都有。这种分裂的人生,想想都让人窒息。
老百姓更在意的,是这件事对司法公信的打击。你想想,一个杀人犯判的案子,当事人要是知道了,还信不信判决的公正?哪怕他判得一点没错,那道裂痕也在了。好比一个贼当了保安队长,你让他抓小偷,技术上他可能比谁都懂怎么偷,但业主们谁敢安心睡觉。法院系统这些年出了不少害群之马,但像赵志勇这样从根上就烂了的,还是头一例。它提醒我们,一个人能伪装二十三年不被发现,说明制度有漏洞,更说明我们太依赖“看上去像个好人”这种直觉判断了。
赵志勇最后被判了死刑。法庭上他没什么表情,像宣读一份普通判决书一样平静。二十三年前那刀落下去的时候,他大概没想过自己会穿着法袍走向刑场。人生的荒诞,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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