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女子凌晨打车,到地方才发现手机里没钱,她下车找陌生人借50元付车费,回来发现司机拉着她的包、手机离开,事后,女子找不到对方,通过媒体喊话司机:我不是不给你车费,你把手机和包还给我吧!
石家庄凌晨的街头,张女士攥着刚从陌生人那里借来的50块钱,望着出租车消失的方向,声音里全是哀求。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把全部家当都押在车上了,司机连两分钟都不肯等?
事情发生在5月1号的石家庄。那天凌晨,张女士忙完一天的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到了目的地,她掏出手机准备付款,却发现余额不足,翻来覆去查了好几遍,钱就是不够。张女士不是那种想坐霸王车的人,可眼下手机里没钱,身上也没带现金,她一下子就慌了。
她赶紧跟司机商量:“师傅,我手机里真没钱了,我把包和手机先押你这儿,我下去找个陌生人借点钱,马上就回来给你。”说完,她拉开车门就下去了,包和手机全留在了后座上。在她看来,这就是最实在的抵押——证明她不会跑。
凌晨的街上行人稀少。张女士跑了好几步,才看到远处有个路人。她厚着脸皮迎上去说明情况,问能不能先借50块钱付车费,一回家就还。对方没拒绝,掏出了50元现金。张女士接过钱连声道谢,转身就往回跑,心里还想:别让司机等急了。
可她跑到刚才停车的地方,愣住了——马路空荡荡的,那辆出租车没了。她以为自己记错了位置,又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司机走了,她的包,她的手机,全在车上。
那一刻,张女士脑子一片空白。没了手机,她联系不了任何人;没了包里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她连住店、补卡都办不了。在现在这个时代,一个人没了手机,几乎等于被扔进了孤岛。她在凌晨的街头站了很久,不知道该往哪走。
接下来的几天,张女士想尽办法找那辆车。可她没记车牌号,没要发票,连司机长什么样都只有个模糊印象。在石家庄那么多出租车里找一辆车,跟大海捞针没区别。走投无路之下,她找到了当地媒体。
面对镜头,张女士没有愤怒地指责,语气里全是哀求:“师傅,我当时真不是故意不给你车费,我就是下车借钱去了。你把包和手机还给我吧,里面的东西对我真的很重要。车费我一定给你,你说多少就多少。”
说实话,司机可能也有自己的顾虑:深更半夜,一个乘客说没钱就下车跑了,谁知道是不是想逃单?可问题是,乘客把包和手机都留在车上了,这还不够诚意吗?那里面装着她所有的证件、银行卡,还有手机里全部的联络人和工作资料。50块钱的车费,跟这些东西比起来,哪个更值钱?
司机如果真的怕她跑,完全可以多等两分钟——两分钟,够她跑完那几十米。就算等不及,他也可以把包和手机交到附近的派出所,而不是直接拉走。《民法典》第314条写得清清楚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明知是乘客留下的财物,不归还反而带走,这已经不是“怕逃单”能解释的了。
张女士至今没有报警,只是通过媒体喊话。她想要的,不是追究谁的责任,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那个包,那部手机,是她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全部工具。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那50块钱,而是一个讨生活的人,连用全部家当换来的几分钟信任,都没等到。
希望那位司机看到报道后,能把东西还回去。50块钱的车费,张女士说了,一分不少给你。而那些不属于你的东西,也该物归原主了。
信息来源:
河北经视2026-05-15《"我给您车费 您把手机和包还我吧!"急寻石家庄出租车司机》
文|两难全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