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伤女教师学生不满14岁不予处罚 这样的“不处罚”,以后哪个小学老师还敢管学生??
把老师眼睛都瞎了,最后居然是“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予以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就连基本道歉、赔钱都没有吗?
小孩子伤人,不负刑事责任,尚可以理解。但是其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受伤老师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民事损失,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如果这样的案例多了,请问哪个中小学老师,还敢管教与劝戒学生?
读书思想者互动

戳伤女教师学生不满14岁不予处罚 这样的“不处罚”,以后哪个小学老师还敢管学生??
把老师眼睛都瞎了,最后居然是“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予以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就连基本道歉、赔钱都没有吗?
小孩子伤人,不负刑事责任,尚可以理解。但是其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受伤老师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民事损失,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如果这样的案例多了,请问哪个中小学老师,还敢管教与劝戒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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