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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女子怀孕期间,她的男友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为了防止被女子发现,男友使

河南郑州,女子怀孕期间,她的男友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为了防止被女子发现,男友使用他父亲的手机号注册了帐号,偷偷的跟小女人聊信息。后来被女子发现了,男友恼羞成怒,面对怀孕了女友,他也直接动粗。因为已经怀孕8个月,女子只能将小孩生下来,判定孩子跟着爸爸过。谁知道,本来想着好聚好散,男友却滋扰不断。

跟踪、纠缠、安装定位器、夜里来敲门......女子表示,她现在都快崩溃了。

(黄河新闻网临汾5月1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耿女士还很年轻的时候,认识了自己小孩儿的爸爸,也就是前男友。

当时男友的年纪还小,没到结婚的年纪,两个人恋爱后,一直就以男女朋友的关系定居。

后来耿女士怀孕了,双方家庭也就先给两个年轻人举办的结婚仪式,等到后面达到法律年龄了,再去领证。

谁知道,怀孕之后,耿女士发现男友的猫腻还真不少。

有一天,耿女士看到男友一直在偷偷的聊信息,这个女的是一个头像。

后来,耿女士又看到,男友又在跟另外一个头像的女子在聊天。

耿女士基本可以确定了:男友有了外心,甚至还跟好几个女人。

再后来,男友的号有限,但是他还是想要不断的发展“亲密的关系”,他甚至用自己父亲的手机号,去注册了一个号儿,方便跟外面的女子聊天。

耿女士发现之后,男友还有些生气,甚至恼羞成怒,当时还殴打了耿女士。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耿女士可是怀着身孕的啊。

男友打人之后,又开始求饶,希望耿女士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甚至还签订了忏悔书。忏悔书写的,那叫一个虔诚,可是没多久后,男友又犯了,仍然不知悔改,仍然跟外面的女子保持着联系。

这时候的耿女士已经怀孕8个月,只能将小孩生下来。生下孩子之后,耿女士正式提出要分居,二人准备分手。

在分手的时候,也约定了同居期间的房产分配、车辆归属、彩礼划分等,都签订了协议。

对于小孩,二人也约定了,决定将小孩交由父亲,也就是耿女士的男友抚养,耿女士可以探视小孩。

一切都签订妥善之后,两个人正式分开。

谁知道,两年之后,耿女士谈了一个新对象,被前男友知道了,他就开始不断的找耿女士闹事了。

前男友多次上门找耿女士求复合,表示“我仍然放不下你”。

但是耿女士表示,当初已经好聚好散了,那就不要再作纠缠。

然而,前男友还是不甘心,竟然悄悄的在耿女士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器,试图跟踪她的行踪,时刻监视耿女士的行径路线。

不仅如此,大半夜的,前男友也过来猛敲门,并且撒谎说:“快开门,孩子想妈妈了。”

耿女士表示,因为前男友的侵扰,她现在夜里都睡不好了,只要听到敲门声,她就会有应激反应,非常害怕。

看到男友的这些行为,耿女士询问:“你究竟想要怎样,能不能放过我。”

而这个时候的前男友却表示:之前签订的解除同居协议,他也没有认真细看,现在他后悔了,想要把房产给要回去。

前男友也表示,如果他的行为有不正确的地方,他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如今这件事,可能真的得要走法律途径,才能更好的处理掉了。

从法律上来说,双方签署协议约定财产,原则上有效,并且不能反悔。

根据《民典法》规定,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署,意识表达真实,协议条款真实有效。

只要耿女士的这份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协议就合法有效,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单方面反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私自安装定位器跟踪他人,侵犯隐私权,并且构成治安违法,会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不仅安装了定位器跟踪,而且还半夜敲门,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并且构成了寻衅滋事,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对此,如果耿女士报个警,这个前男友也是难逃行政处罚了。

不仅如此,耿女士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 1032 条规定,要求前男友停止侵害、删除隐私信息,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费用。

如果前男友继续滋扰、不断的半夜上门来敲门,耿女士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对前男友的恶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呢?

案源:黄河新闻网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