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个90后的男子,跟朋友们去休闲会所足浴、唱歌、饮酒,玩过头了男子就跑去洗手间呕吐,同伴感觉男子状态不大好,就扶他去沙发躺下,会所人员也给男子盖了一条毛毯,让他好好的休息一下。没想到,5分钟之后,男子手脚愈发冰凉,这时大家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经过1个小时的抢救,男子还是发生了不幸。
因为一场彻夜的娱乐消遣,一个年轻的生命,此刻画上了句号。
(南方都市报5月1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事发这一天,林某跟两位朋友相约了去会所里消遣。林某是90年出生的,30多岁。
他们选择的娱乐会所,这是一家大型会所,可以足浴、按摩,还可以唱歌、跳舞,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啊。
林某就跟两位好友提出,今晚不醉不归,大家也都赞成,年轻人嘛,嗨一下也是可以的。
期间,林某先跟两位朋友到包间里去泡脚,泡完之后又做了足部的按摩,舒舒服服的享受了一番。
这个项目消遣完了之后,林某就跟朋友们说,“走,咱们喝酒去!”
就这样,三个人又进入了另一个包间里,这边就是完完全全的娱乐项目,可以唱歌、跳舞,还可以点吃的、点喝的。
林某当时点了很多啤酒,一连就喝下了好几瓶,喝完之后,感觉不大适应,又去洗手间吐了一会。
吐完回来之后,林某就跟大家继续玩,反正那天晚上,几个人真的是玩了通宵。
时间很快就过了子夜,大概到了第二天凌晨1点40分,林某开始东倒西歪,整个人的脸色也开始不大对劲。
同伴看到林某的精神状态略微有异常,就立刻将他给扶到沙发旁边,让他平躺着休息。
而会所的工作人员也察觉到林某的不对劲,赶紧拿来了一条毛毯,帮林某给盖上了。
大概5分钟之后,会所工作人员又跑过来查看林某的情况,这个时候发现,他的情况越发不对劲,手脚冰凉。
服务人员赶紧给林某做了一下胸外按压,与此同时也立刻拨打了救助电话。
没多久,救护人员就赶过来,将林某给带回医院进行抢救。大概抢救了有1个小时,院方还是非常遗憾的宣布:林某因为心肌梗突发疾病离世。
林某的家属得知这件事后,悲痛不已。就在悲痛之余,家属决定,他们要把会所给上诉了,要求赔偿50%的损失。
家属表示:林某出事后,会所存在救助延迟等过错,这些跟林某的离世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什么不立刻拨打救助电话?”家属质疑。
面对这份指控,会所一方也喊冤,他们表示不服。
会所指出:在发现异常之后,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并不存在过错,拒绝做出任何赔偿。
那么,相关部门是怎么审定的呢?
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给出了这样的判定。
首先,是林某的责任。
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深夜、彻夜饮酒娱乐属于过度消耗身体的情况,他要对自己的离世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是会所的责任。
作为会所应该保障顾客的安全,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该立即紧急送医,程序上存在管理疏忽。
经过综合考虑,判定会所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3万元。
至此,案结。
《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这家会所属于娱乐场所,对顾客应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巡查、救助、送医等。会所当时也提供了救助,但是有救助,并不等于无责任。
会所存在管理失职的情况,救助不及时,毕竟会所内的环境嘈杂,人员流动不断,可能对救助会有所影响。
此刻会所要做的是,立刻拨打救助电话,并且也要及时报个警,履行到完善的保障义务。
因此,会所也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的,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责任占比10%左右。
而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通宵玩乐,自己也应该知道过度饮酒也消耗身体,熬夜也存在风险。
但是他还是放任自己,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自身过错,才是这场后果的主要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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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