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历史账,翻不得旧账也得翻!印度当年在远东军事法庭上,居然手一抬,投了日本无罪一票。就冲这个洗不掉的政治污点,想当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门儿都没有,永远别想!
拉达宾诺德·巴尔出生在1886年1月27日英属印度孟加拉一个偏远村庄。那里生活条件艰苦,他接受了传统梵文教育,后来靠自学进入加尔各答大学,专注研究印度古代法律史和国际法。
巴尔逐步成为知名法学家,1941年起担任加尔各答高等法院法官,1944年还出任加尔各答大学副校长。
这些经历让巴尔对殖民统治下的法律问题形成独特看法。他认为西方主导的国际机制常常带有帝国主义色彩。1946年盟国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时,印度作为亚洲代表获得法官席位,最初其他人选因健康原因无法前往,巴尔在春季被任命为印度法官,那时印度仍属英属殖民地。
巴尔在1946年5月3日开庭前抵达东京。法庭设在市谷原陆军士官学校,11名法官来自不同同盟国。中国法官梅汝璈为座次问题据理力争。
巴尔则在审判初期面向被告席做出双手合十动作,这一举动引起注意。
审判持续两年半,共进行808次庭审,收集大量证据。巴尔仔细研究材料后,撰写出1235页异议书。他提出侵略战争属于国家行为,国际法难以处罚个人,反和平罪是事后创立的法律,不能追溯适用。他还提到盟军某些行为同样值得审视,这让他的观点与其他法官形成鲜明对比。
多数法官最终在1948年11月12日宣判时,以一定票数决定对7名被告处以绞刑等处罚。巴尔独自主张28名甲级战犯全部无罪释放。他的异议书在盟军占领日本期间难以公开,直到1953年才在印度等地有限发行,后来在日本流传开来。
巴尔1948年审判结束后,继续在国际法领域工作。1952年起他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参与编纂相关准则,持续强调主权平等,反对西方主导的司法实践。这些活动与他东京审判经历紧密相连。
1966年巴尔前往日本访问,在演讲中提到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敢于对抗西方的例子,这进一步提升了他在当地的形象。
印度1947年8月独立后推行不结盟政策,寻求与日本的经济技术合作,双方1952年4月签署和平条约建立外交关系。
日本从1958年开始向印度提供日元贷款,这是日本政府首次对外开展此类援助。双方在铁矿石贸易等领域也发展出联系。巴尔1967年1月10日在印度去世后,日本方面发出唁电,印度政府授予他最高荣誉之一。
1975年日本为巴尔建立相关纪念设施。2005年靖国神社设立巴尔显彰杯,安倍晋三等政要在不同场合会见巴尔家属并提及他的勇气。
这些后续发展反映出印日关系在战后逐步深化,同时也凸显历史记忆方面的不同视角。
巴尔的早年学术背景让他在法庭上形成系统法理论证。他引用自然法传统和国际法原则,指出审判宪章可能存在问题,并将日本行为放入更广泛的亚洲殖民历史背景考察。
尽管证据显示某些暴行存在,但他坚持法庭无权以新罪名追究个人责任。
他的异议书后来被部分学者视为质疑选择性起诉的参考文献,对国际刑事法院等机构的讨论产生间接影响。巴尔在联合国的工作延续了这一思路,推动国际法准则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