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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女子买带壳蚕豆,偷偷剥了蚕豆米掺在带壳的蚕豆里称重,店员依规拒绝,女子

江苏淮安,女子买带壳蚕豆,偷偷剥了蚕豆米掺在带壳的蚕豆里称重,店员依规拒绝,女子情绪激动啪啪连扇店员几耳光,感觉不解气,又使出还环踹,店员被打得连连后退,现场秩序一片混乱,店主直接报警,目前执法人员已介入处理。

据悉,2026年5月18日,女子来到超市买菜,逛到蔬菜区时,一眼瞧中了当季的新鲜蚕豆,想买些回家尝尝鲜。

一番打量下来,发现带壳蚕豆和蚕豆米的价格悬殊有点大,一时间犹豫不决,迟迟没有下手。

可想到家人爱吃,女子不忍离去,接下来她的行为让人大吃一惊。

她特意挑了饱满的蚕豆,一个接一个的剥了壳,把超重的壳去掉,留下的净豆。

路过的人侧目朝她瞧了瞧,蚕豆米多贵,为啥不直接称带壳的,实惠不少,都认为她‘败家’。

女子不顾他人眼光,别人也看不清楚她的脸,因为她戴着全脸遮阳脸罩,认真地选豆、剥壳、装袋。

心满意足地选好蚕豆后,又选了带壳蚕豆盖在蚕豆米上面,准备去称重。

她以为她心中的小九九能瞒过别人,店员接过女子递过来的蚕豆,准备称重时发现,袋子底部还混合不少蚕豆米,拒绝给她称重。

店员向她说明,要么称纯蚕豆米,要么称带壳蚕豆,混合的称不了。女子不听解释,坚持要按带壳价称,态度十分强硬。

员工仍坚持经营规则,不给称重,女子对此不满,和员工激烈的争执,一方是称还是不称,另一方是不分开就称不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从争执演变到争吵,女子情绪失控,直接冲向员工,上去甩了好几个巴掌,更是连踢带踹,拳脚相向。

由于动静太大,引来不少人围观,秩序混乱,场面一度失控。

店主得知后,第一时间报了警,目前案件受理,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为了省小钱殴打员工,该女子即将面临:民事赔偿和治安处罚/刑事追责双重责任,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抛开消费纠纷本身的对错不谈,动手殴打他人本就是明确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情理可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女子必须依法赔偿该员工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一系列的合理费用开销。

除此之外,受害员工还可以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身体伤痛是表面的,但当众殴打辱骂带来的心理伤害同样不容忽视,索要赔偿符合章法。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该女子的行为如定性属于一般情形,她不仅要缴纳200-500的罚款,还要面临5-10日的拘留。

当然,情节较轻的话,女子要缴500元以下罚款,和5日以下拘留。

而严重的问题是,如受伤员工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该女子就难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面对消费纠纷,双方可以协商,不然也可以投诉或者诉讼,而冲动的后果往往不可取。

为了少几块钱,当众动手掌掴、抬脚踹人,一时意气用事肆意撒泼,非但没有占半点便宜,反将自己推向违法境地,最终换来的是罚款、拘留、赔偿与案底,得不偿失。

法律底线一定不能碰,打人者必将为冲动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