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福建闽侯县,28岁劳改人员郑仁义趁看守不备,躲在茅厕伺机行动。待看守转身离开视线,他当即跳入粪坑,顺着预设暗沟前行,沿沟壁爬出劳改场所高墙,随后逃入后山密林之中,借机潜逃藏匿。
说实话,读到这段档案的时候,我心里头咯噔一下。粪坑那条暗沟,不是临时起意能挖出来的。郑仁义这个人,怕是早就盘算好了。在那个年头,一个人得被逼到什么份儿上,才能把粪坑当成逃生通道?才能忍受着蛆虫爬满腿、恶臭钻进骨头缝里的滋味,只为了那么一点点活命的可能性?
他进劳改场的原因,说起来放在今天简直不可思议,不过是饿极了,偷了生产队地里两个还没长成的地瓜。那个年代,闽侯县的百姓普遍吃不饱饭,郑仁义家里老母亲浮肿得下不了床,他实在没辙了。判决下来的时候,连村里人都觉得太重了。可法律就是法律,他认了。只是进去之后才发现,等待他的不是改造,而是无休止的体罚和克扣口粮。半年下来,他瘦得只剩皮包骨,眼窝深陷,眼睛里那点光都快灭了。
郑仁义选择茅厕作为突破口,不是巧合。那座茅厕靠着围墙拐角,是看守最不爱靠近的地方,气味冲鼻,蚊蝇成群。他花了将近两个月,每天放风时偷偷用一块捡来的铁片刨松墙根底部的砖缝,再把掏出来的碎土悄悄撒到场院里。为了避免被发现,他甚至学会了用木板挡住洞口,上面糊一层湿泥伪装。逃跑那天傍晚,他故意多喝了两碗刷锅水,在队伍里憋得满头大汗,看守嫌他麻烦,一挥手让他赶紧去茅厕。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跳进粪坑的那一刻,冰冷黏稠的污物没过了他的腰。臭气熏得他几乎睁不开眼,但他死死咬住袖子,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暗沟很窄,他几乎是贴着沟壁一寸一寸挤过去的,后背蹭掉了一层皮,混杂着粪水钻心地疼。等他终于从围墙外面那个被枯草遮住的出口爬出来时,浑身上下已经看不出人样了。他没有停,连滚带爬冲进后山密林,树枝抽在脸上也感觉不到疼。身后的高墙越来越远,他瘫倒在一棵大松树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泪和着脸上的污物一起往下淌。
郑仁义在山里躲了三天三夜,靠野果和山泉水吊着命。第四天凌晨,他摸黑翻过两座山头,找到了一户独居的老猎户。老猎户看他的样子,没有多问,只是默默烧了一大锅热水,又从柜子里翻出一套旧衣裳。那顿饭,郑仁义一口气吃了四大碗红薯稀饭,烫得直咧嘴,却死活不肯放下碗筷。老猎户抽着旱烟,慢悠悠地说了一句:“娃啊,这世道谁都不容易,活着就好。”
后来郑仁义改名叫郑长庚,辗转到了江西一个偏远林场,靠着肯下力气、不惹事,慢慢安顿下来。他偷偷给老母亲寄过一次钱,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才托人打听,得知母亲已经过世多年,村里人帮他立了个衣冠冢。他对着东南方向磕了三个头,在地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
这件事让我想了很久。郑仁义违法在前,受罚是应该的。可一个问题始终堵在心里:一个法治社会的尊严,究竟体现在严苛的惩罚上,还是体现在让走投无路的人不必靠跳粪坑来找活路?那个特殊年代,像郑仁义这样的底层小人物很多,他们犯的错往往微小得不值一提,付出的代价却沉重得令人窒息。逃跑不是英雄壮举,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人在捍卫自己最后那点活着的权利。
每一段历史都不是黑白分明的判断题,而是错综复杂的综合题。翻开那个年代的卷宗,我们不仅要看到白纸黑字写下的罪行和判决,更要看到卷宗背后一个个鲜活生命的喘息和挣扎。评价过去,不能忘了当时的大环境;反思过去,是为了今天不再重演那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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