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我36万!”这是那个三次纠缠骚扰11岁女孩的醉酒男人,事后躺在病床上,对女孩父亲说的话。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反应是,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他哪来的脸?
仔细看完全程,一股火就窜上来。2023年6月23日,深夜零点,一个喝了酒的壮汉,先是拦住两个11岁的小女孩,要她们陪着去喝酒唱歌。孩子说“我们是未成年”,他不听,还说“可以出钱”。
这已经够恶心了吧?不,这只是第一次。
女孩们躲到路边店里,他走了。可没过几分钟,等她们和家长会合的时侯,这男的又鬼一样出现在小区快递柜那儿。这次更过分,直接上手触碰女孩!女家长上前阻拦争吵,他还威胁“喊人来打你”。有路人看不过去,问需不需要护送,他才溜了。
还没完。女孩们跑进小区,以为安全了。结果,他第三次跟了进来,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继续纠缠。这时,女孩的父亲刘某,接到了那个让他心都揪起来的电话。
他冲下楼,看到了那个还在纠缠自己女儿的醉酒身影。那一刻,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父亲,脑子里那根叫“理智”的弦,恐怕都会被“愤怒”和“保护”的本能冲断。他上去扇了一巴掌,推了一把。对方还手,扭打,倒地。父亲立刻停手,报警。
事情清清楚楚。可后续发展,却让人憋屈。骚扰者张某文鉴定出九级伤残,把女孩父亲告上法庭,索赔36万。这事儿,放谁身上不觉得荒谬?作恶的反倒成了“受害者”,要天价赔偿。
网上都炸了。绝大部分网友的态度出奇一致:“打得好!”“这要是我女儿,我下手可能更重。”“他还敢要36万?脸呢?” 大家的气愤,不光因为骚扰行为本身,更因为这种“我无赖我有理,你保护家人你赔钱”的荒唐逻辑。
好在,法律这次给出了一个让人拍手称快的判决。重庆两级法院看得明明白白,驳回了张某文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里有段话说得特别到位,简直说到了老百姓心坎里:
“在当时情境下,苛求刘某通过言语来制止,显然不符合常情常理。”
是啊,深更半夜,面对一个持续骚扰、不听劝阻、还动了手的醉酒壮汉,谁还能慢条斯理跟他讲“五讲四美”?两个小女孩的恐惧是实实在在的,危险是步步升级的。父亲那一巴掌和那一推,目的非常单纯:让眼前的侵害,立刻停止。
法院认定这是正当防卫,而且没超过必要限度。这个判决,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不是打在某个人脸上,是打在了那种“我耍横我怕谁”、“谁反抗谁倒霉”的歪风邪气上。它明确告诉所有人:法律保护的,是守法者制止不法侵害的勇气,而不是不法者讹诈守法的“权利”。
这个结果,我们当然要点赞。它捍卫的,不仅是一位父亲的清白,更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份最朴素的正义感:保护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对恶行勇敢说不,理所应当。
只有这样,黑夜里的哭声,才有人敢去回应;弱者的身边,才永远会站着敢于出手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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