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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致人死亡的杀人犯获释后主演的《监狱来的妈妈》引发全网愤慨,老胡一直在那装着不

重伤致人死亡的杀人犯获释后主演的《监狱来的妈妈》引发全网愤慨,老胡一直在那装着不发言,他不发言正常情况下就是已经站队了。懂的都懂。

我来写一版“老胡体”的关于《监狱来的妈妈》的思考,当然老胡肯定是没有我的高度、水平和良知的。一笑,如下:

说说《监狱来的妈妈》引发的争议,我们不妨理性客观看待这段时间,《监狱来的妈妈》这部作品,在网上掀起了极大的舆论风波,各种声音吵得不可开交,从影片内容,到人物原型、剧情改编,方方面面都引发了全民热议,舆论情绪也一直居高不下。我一直关注着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也看了大量网友的评论、相关的事实信息,想跟大家平心静气聊几句我的真实看法,不偏激、不站队,回归常理、回归主流价值观,客观理性地梳理这件事。首先我们要明白,文艺作品关注特殊群体、探讨母爱与人性救赎,这个出发点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我们的社会本就有包容度,对于曾经犯下过错、接受了法律严惩、在监狱里真心悔过改造的人,社会始终给他们留足了重新做人、回归家庭、回归正常生活的空间。聚焦失足女性、聚焦亲情救赎,去讲述改过自新、珍惜生活、守护亲情的故事,本意是传递向善的理念,也能让大众看到人性的复杂,看到犯错之后悔改的意义,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说,是有一定现实探讨价值的。但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全网普遍的反感与抵制,核心问题,是这部作品触碰了文艺创作不能逾越的底线,违背了最基本的事实原则,也伤害了公众朴素的正义观。我们一直说,现实题材作品可以有艺术加工,可以有剧情润色,但绝对不能脱离事实、歪曲真相,更不能刻意美化犯罪、弱化法律的严肃性,这是最不能突破的底线。这部作品打着真实事件改编的旗号,为了制造悲情、博取共情,刻意扭曲原本的案件事实,刻意塑造完美受害者的形象,把法律定性的犯罪行为,用母爱、悲情层层包装,刻意淡化当事人的过错、回避违法犯罪的本质,引导舆论偏向、模糊是非边界,这显然是完全不对的。法律是社会的底线,事实是不容篡改的底线,文艺创作从来都不能凌驾于法律和事实之上。我们讲人文关怀,讲包容改过自新,不等于可以美化犯罪,不等于可以颠倒黑白、为违法行为洗白。公众的愤怒,根本不是针对一个改过自新的普通人,也不是反对人性救赎,而是反对文艺创作肆意歪曲事实、消费大众情感、挑战司法公信力,反对为了流量、为了话题热度,毫无底线地篡改真相、刻意煽情,把严肃的法律问题、犯罪问题,变成博取眼球、制造争议的流量工具,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公众正义观的冒犯。网上有极端的声音,一棍子打死所有现实题材创作,也有一味护着作品、无视公众质疑的声音,这两种极端态度,我觉得都不可取。我们要分清界限:宽容改过自新的个体,是社会的温度;坚守法律与事实底线,是社会的原则,二者从来都不矛盾。我们不会歧视任何真心悔改、重新做人的人,也愿意看到犯错的人回归家庭、好好生活,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借着人性救赎、母爱的名义,去歪曲事实、美化犯罪,更不能把犯罪经历包装成励志故事、悲情故事,误导大众、扭曲是非。当下很多现实题材文艺作品,都喜欢拿真实事件做噱头,可往往忘了最根本的道理:文艺可以讲温情,可以讲人性,但必须先守住法理底线、尊重客观事实。可以关注边缘群体,可以探讨救赎与亲情,但不能颠倒黑白、回避过错、弱化罪责。一旦创作没有了底线,为了流量和共情肆意篡改真相,最终必然会引发公众的强烈反感,也必然会受到舆论的反噬,这是很浅显的道理。整件事发展到现在,舆论已经给出了最明确的态度,也给所有文艺创作者提了一个大大的醒。我们的文艺创作,从来都不是随心所欲的,既要有人文温度,更要有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事实底线。可以书写人性,可以讲述温情,但必须尊重事实、敬畏法律、坚守公序良俗,对得起公众的信任,对得起主流的价值观。最后也想说,社会需要有温度的文艺作品,更需要明辨是非、坚守底线的创作态度。别消费苦难,别洗白过错,别歪曲事实,踏踏实实尊重真相、坚守底线,这样的作品,才能真正站得住脚,才能真正被大众认可,这才是文艺创作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