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呢?成都一广场雕塑被指“极具暗示性”,雕塑轮廓近似女性隐私部位,造型露骨,偏偏建在大人小孩天天路过的健身区,成都杨女士把这事儿发到网上后,一堆人在讨论。
杨女士说,有些角度看过去,雕塑轮廓跟女性私处一个样,侧面像是女子按住裙子,裙下那部分设计,怎么说呢,暗示性特别强。现场可不是一座,至少四座,全是这路数。
物业那边怎么说的?人家回了,说这些雕塑是“体现女性丰腴的身体曲线”,还特意强调“通过了管委会的艺术申报流程”,意思就是——别找我们,程序都走完了。
这就把人搞糊涂了。一个摆在公共健身区域的东西,小孩天天从那儿过,大爷大妈天天在那儿溜达,你跟我说这是艺术?那艺术好歹也得挑挑地方吧?
你挂美术馆里没人拦你,放健身器材旁边,这叫什么事?再说那个“管委会艺术申报流程”,到底是什么流程?谁审的?审的人自己看过成品没有?还是就批了个PPT?如果流程走完了就能立,那流程本身是不是就有毛病?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社区的态度。社区说,这些雕像他们没管辖权,管不了。雕塑立在那儿天天被人骂,结果你问物业,物业说通过了申报。
你问社区,社区说管不着。你问管委会,目前也没人站出来说到底怎么批的。
几座雕塑就这么杵在那里,成了无头公案。相关部门收到了反馈,但到现在也没说留还是拆还是改。
我不是说公共场合就不能有跟人体有关的艺术品。但一个东西放在大家每天都经过的地方,不是艺术家一个人说了算的事。
设计的人觉得是“丰腴曲线”,过路的人觉得是性暗示,小孩家长觉得心里膈应——这三拨人谁说了算?
如果创作者的意图跟公众的感受撞了,该听谁的?至少得拿出来讨论一下,而不是一句“走完流程了”就打发人。
四座雕塑还在那立着呢。你觉得它们该留还是该拆?


